如何看待《哈利·波特》中,讀者對金妮的爭議?

芳緋文學

寫在前面:
我不喜歡金妮·韋斯萊,與我是哈赫粉關係不大。如果哈利最後和璐娜在一起了,我仍然會非常喜歡璐娜。

我不喜歡金妮,是源於她情商極低的言行。

或許也可以歸咎於羅琳塑造這個角色的失敗,以及東西方觀念的巨大差異。
另:我很喜歡金妮的演員邦妮·懷特,這裡只針對她扮演的這個角色,與邦妮·懷特本人毫無關係。
邦妮扮演的金妮就像溫順的瑪麗·博林,而原著的金妮·韋斯萊卻像安妮·博林一樣讓人反感。尤其是從第五部開始,形象開始傾坯。到了第六部屬於完全崩壞。
悄悄:拿金妮比安妮·博林不是給安妮招黑麼……

邦妮·懷特版金妮·韋斯萊


討厭原因一:缺乏教養、情商低、嘴下無德、性情刻薄

舉例1:
“哼,他就是這麼想的!”她突然朝哈利發起火來,“就因為他這輩子從來沒有跟別人摟摟抱抱過,就因為他從小到大隻被我們的穆麗爾姨媽吻過——”
  “你閉嘴!”羅恩吼道,臉色從紅變成了醬紫。
  “不,我就不閉嘴!”金妮瘋狂般地說,“我看見過你跟黏痰在一起,你每次看見她都眼巴巴地盼著她能吻他的臉,真是可憐!如果你自己也跟別人來點兒摟摟抱抱,就不會這麼在乎別人在做什麼了!”
  羅恩也抽出了魔杖。哈利趕緊擋在他倆中間。
  “你知不知道你在胡說些什麼!”羅恩嚷道,哈利伸著胳膊擋在金妮前面,羅恩想繞過哈利結結實實地給金妮一下子,“就因為我沒有在大庭廣眾——!”
  金妮發出刺耳的嘲笑,使勁想把哈利推開。
  “你在親吻小豬嗎,還是在枕頭底下藏了一張穆麗爾姨媽的照片?”
  “你——”
  哈利的左胳膊底下射出一道橘黃色的光,差幾寸就擊中了金妮了。哈利把羅恩頂到了牆上。
  “別幹傻事——”
  “哈利跟秋·張親熱過!”金妮還在嚷嚷,聲音裡已經帶著哭腔,“赫敏跟威克多爾·克魯姆親熱過,只有你,羅恩,把這看成一件令人噁心的事兒,那是因為你的經驗還不如一個十二歲的毛孩子!”
若論少教也不外如是,兄妹倆惡言相向倒還其次。但是當著哈利的面,尤其是哈利還是羅恩最好的朋友的情況下揭自己哥哥的短,這種行為真是不敢恭維。而且顯而易見,這番話就是要讓哈利聽的,所以說一些聳人聽聞的話刷存在感。
還有,我不明白,這到底有什麼可哭的?
更匪夷所思的是,這番莫名其妙的吵鬧過後,哈利就中了丘比特的箭?????

舉例2:
“你這個卑鄙的偽君子!你和拉文德那是怎麼回事?到處親熱,就像一對鰻魚黏在一起!”金妮質問道。
金妮是不是和她哥哥關係特別糟糕?有這麼和自己哥哥說話的麼?而且這一次又是當著外人的面。一個女孩子家,講話這麼不規矩,聽著這麼刺耳,一點不懂得考慮別人感受,簡直匪夷所思。
不過這樣言辭刻薄的女孩子,倒有點《紅樓夢》裡晴雯的影子。我雖然也喜歡有個性的女孩子,但是講話不合身份的實在是討厭。

舉例3:
“她並沒有那麼糟糕。”哈利說,“雖說有點兒醜。”他看見金妮揚起了眉毛,趕緊找補了一句,金妮勉強笑了幾聲。
我能說跟金妮在一起後,連哈利都變得討厭了麼?

討厭原因二:不分場合、不分地點地吃腦殘至極的飛醋

或許羅琳覺得小情侶之間吃醋是表達愛情的方式,只是我從來不這麼想。每次HP出現這種情節時,都感到厭惡。因為這種行為拉低了當事人的格局,顯得角色毫無容人之量和禮貌涵養。

舉例1:
“不用說,你們已經見過我的小女兒加布麗了!”德拉庫爾先生說。加布麗是芙蓉的小型翻版,十一歲,一頭齊腰的純銀色長髮,她朝韋斯萊夫人露出一個燦爛的笑容,擁抱了她一下,然後用放電的眼睛看著哈利,撲閃撲閃著眼睫毛。金妮大聲清了清嗓子。
這種清嗓子的情節,在我看簡直是最無聊透頂的愛情描述。天生反感!無論換成誰用這種方式宣佈自己的正牌男女友身份,都覺得膚淺和庸俗。

舉例2:
秋·張已經站起來了,但金妮很不客氣地說,“不用,盧娜會帶哈利去的,對嗎,盧娜?”

這一刻,我真的意識到金妮是多麼地令人厭惡。

這是什麼時候?死到臨頭的時候!你男人的命都快沒了,你卻這麼地不把他所肩負的使命當回事。在這種危急時刻還顧得上跟早已不是你競爭對手的前人吃飛醋,耽誤寶貴的時間。

簡直沒見過這麼不識大體、這麼自私、這麼不識好歹的人。

很多人說金妮像莉莉·伊萬斯,所以哈利喜歡她。
但是,有看見斯內普對金妮有什麼特殊好感麼?

歷史第一次上演是正劇,第二次上演就是鬧劇。

HP1-4的金妮是瑪麗·博林。一個溫順、存在感不高、對愛情想法單純的女孩子。

《另一個波琳家的女孩》中的瑪麗

HP5-7,安妮·博林隆重登場。她是一個智驚四座、轟動宮廷的,一如金妮·韋斯萊傾倒霍格沃茨般的王朝之花。雖然聰明漂亮,但是沒有配得上野心的能力,她最後被歷史學家蔑稱為“母狼”。
安妮的倒臺以及牆倒眾人推的下場,源於她刻薄的性子得罪了太多的人。

《另一個波琳家的女孩》中的安妮

金妮·韋斯萊的愛情觀念,引起了自幼受東方傳統教育的讀者甚多的反感。

金妮·韋斯萊不懂得要尊重別人,不懂得她的歷任前男友是有感情的生物。

如果她愛哈利就要和其他男孩子交往刷存在感來引起哈利的注意,那麼之前的男孩子算什麼?跳板?工具?
他們也是有感情的人啊!
我想沒有一個男人願意自己當做戀人刷存在感的工具、而她只是為了吸引另一個男人的注意?
為了迎合金妮的這些設定,哈利和赫敏的人設都隨之被玷汙。

雲緋歷史號:故紙堆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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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金妮這個人物形象從默默的路人黨一躍而起成為了女主,這容易讓很多人的腦回路接受不了。

如果按照我們平時的套路,第二部密室的劇情幾乎已經判定了金妮感情上的悲劇,默默無聞的平凡小女孩暗戀上了救世之星,笨拙而害羞,慌張而無措,甚至蠢蠢地被邪惡力量利用……總之就是好沒前途的感覺啊。

三四兩部中金妮的出鏡率少了許多,幾乎讓人認為她已經被羅琳遺忘了。第五部中,羅琳開始啟用金妮,她參與D.A.,與三人組共同戰鬥,離哈利越來越近,也越來越能顯示出自己的風采。她身上明明有喬治弗雷德式的野性和不羈,她從來都不是個害羞的小女孩,第二部中長時間的恍惚,是因為她完全不懂如何面對如何處理自己懵懂的感情。

第六部的金妮大放異彩,先是哈利視角的金妮,變得超級漂亮了。金妮在魁地奇球隊也顯示了自己的懟人能力,越來越讓哈利刮目。再是她豐富多彩的戀愛生活在哈利心中蕩起的漣漪。然後……嗯,兩個人就在一起了。

金妮從來沒有放棄過哈利,但她從第二部後,就一直在找回在暗戀中迷失掉的自己,最終在覺得自己足夠好的時候,歸來了。

金妮當然沒有赫敏光彩照人,甚至感情線的起伏太突然也讓太多人稀裡糊塗,但個人覺得,仔細捋一捋,她跟哈利的故事還是蠻溫柔的——有些愛不怕時間太漫長,已經生長在心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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