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學區房,律師說:做到以下5點,才能夠最大可能保障孩子落戶!

近幾年來,涉戶籍遷移問題的房屋買賣合同糾紛越來越多。

我們經常能夠看到電視劇裡演的片段,家長為了孩子能夠上學,給孩子買學區房的情節。然而,這種事情發生在生活中的也不少,正常情況這個流程不會有什麼問題,但需要引起我們重視的是,合同對戶口的遷入遷出並無強制力,也有不少學區房購房者在這上面栽了跟頭。

現在很多地方實行“劃片入學”,如果在好學區擁有一套房子,便意味著自家的孩子能進入一所好學校讀書。因此,這類房子被附加上了教育價值而變得異常搶手,許多的父母不惜花費重金來搶購。

不過,購買學區房之後,必須把自己和孩子的戶口都遷入房子名下,才能享受學區名額。但舊房主逾期未遷出戶口,很有可能會導致戶口無法及時遷入,影響孩子的上學。

買學區房,律師說:做到以下5點,才能夠最大可能保障孩子落戶!

戶口遷不走的原因多種多樣。此時,大部分買房人會先與賣房人協商,協商不成就會起訴到法院,請求法院要求強制牽走戶口。

但是這些官司打到法院,法院不會直接判決遷移戶,一般會以戶口遷移屬於行政訴訟而非民事訴訟管轄範圍,或戶口遷移請求超出法院的受理範圍,不支持強制遷移戶口的請求。

買房人僅能依據雙方買賣合同的約定,追究賣房人的違約責任,通常會判決雙方解除合同,或舊房主賠付違約金。由於近幾年房價上漲很快,如果是解除合同,買房人等於是“竹籃打水一場空”,如果是賠付違約金,因為一般是約定按日支付違約金,如果賣房人遲遲不遷戶口,就會面臨鉅額的違約金,法院一般在造成實際損失的30%範圍內予以調整,不會全部支持。

我國的合同法規定: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並且在違約金相關也方面做了規定: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

買學區房,律師說:做到以下5點,才能夠最大可能保障孩子落戶!

我國法律關於遷出戶口並沒有涉及強制遷出的規定,公安機關也沒有強制他人遷出戶口的權力。所以,現實中落戶糾紛只能以協調為主

不過,在一些地方,房屋內現有的戶口不影響新的所有權人戶口的遷入,買房人取得房屋所有權後,可以辦理戶口遷入,買房人最好事先諮詢當地的派出所

買學區房,律師說:做到以下5點,才能夠最大可能保障孩子落戶!

律師建議父母在購買學區房前,做到以下幾點:

第一,全面瞭解相關教育政策。學區房並不是一成不變的,教育部門或相關學校會不定期對學區的劃分做出相應調整,以適應不斷波動的生源變化。同時,相關部門還可能會對學區內的入學標準問題進行調整,比如“6年一學位”“落戶滿3年才能入學”等。

第二,提前向公安機關諮詢落戶政策。戶口遷移問題屬於公安機關戶籍管理的職權範圍,不同區域政策不同,所以買房人最好向房屋所在地派出所諮詢相關落戶政策。

第三,提前查詢房下戶口登記情況。在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之前,認真查看賣房人的戶口本,還可以和賣房人一起到派出所查看戶口登記情況,由房主通過書面形式確認其將對戶口進行遷移。

第四,提前向教育部門核實學籍使用情況。有的地方要求“6年一學位”,如果房子名下的學位已經被使用,那麼6年內就不能再享受學區名額。因此,家長要向教育部門和學校核實房屋學籍的使用情況,提防名額被佔用的情況。

第五,將“合同目的”“戶口遷出時間”及“違約責任”明確寫進房屋買賣合同。現在很多地方使用的合同格式條款中雖然對戶口問題進行了約定,但不夠詳細。當事人可以根據自己的情況進行補充。如果買到房屋後,孩子卻沒有辦法入學,就喪失了購買“學區房”的意義,因此要在合同中將“合同目的”寫清楚,一旦無法享受學區名額,買房可以撤銷合同。

另外,買房人可在合同中明確約定,保留部分尾款作為遷移戶口的履約保證金,以督促對方及時履行戶口遷移義務

此外,如果在合同中約定了房屋中介公司對戶口的審查義務,如果因未盡到審查義務而導致履行出現障礙,那麼中介機構也應當承擔一定的賠償責任。

買學區房,律師說:做到以下5點,才能夠最大可能保障孩子落戶!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