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拉特旗|醉駕生事故 找人頂包被識破

2018年04月27日23時許,在達拉特旗樹林召鎮區發生一起醉酒後駕駛機動車的交通事故,駕駛員為了逃避法律追究,棄車逃離事故現場並企圖讓他人來頂包,結果被辦案民警識破,依法追究其相應的責任。

达拉特旗|醉驾生事故 找人顶包被识破

2018年04月27日23時許,蘇某某醉酒駕駛蒙XXX號榮威牌小型轎車,沿達拉特旗樹林召鎮達拉特路由南向北行駛至聚興保溫防水門市門前時,駛入道路東側機非隔離綠化帶內,造成所駕車及綠化帶內樹木受損的道路交通事故。

达拉特旗|醉驾生事故 找人顶包被识破
达拉特旗|醉驾生事故 找人顶包被识破

經過現場勘查和調查取證,分析認為導致該起事故的原因是:蘇某某未依法取得機動車駕駛證且醉酒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時,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迅速報告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本案中,蘇某某駕駛機動車,血液中酒精含量為263毫克/100毫升,蘇某某的交通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條第一款、第二十二條第二款及第七十條第一款之規定,過錯嚴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蘇某某某承擔該起起事故的全部責任。王某某因犯包庇罪被人民法院依法辦理。

鄂爾多斯交警提示: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僥倖心理絕不能有,“頂包人”和肇事者都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供稿:達旗交警)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