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友蘭在《中國哲學簡史》一書中,對《老子》的認知是否存在偏差?

何心蕊

我們只能說陳鼓應對「道」的解釋更全面,但不好說馮友蘭的理解有偏差。


一、「道」的兩種基本解釋

老子的「道」有萬物之母,天地本根的意思,是一個實有的形而上的存在,這是各家都承認的,這大概類似於西方哲學中「世界本原」的意思。


對於「世界本原」的理解,一般有兩種。一種是,世界是由什麼產生的(比如混沌之氣),或者是由什麼基本單位構成的(比如原子)?另一種是,萬物之所以成其為本身的根據是什麼?對於老子的「道」的兩種基本解釋,即從這兩種對世界本原的不同理解而生出。


世界中之萬物,有兩個特點。一個是流變不止,即「一切皆流,無物常住」。萬物皆有生滅變化,沒有永恆不變的事物。另一個特點是,能夠被人所認知,山川溪谷,鳥獸蟲魚。只要是世界中之物,人就能認知。而人能認知之物,必有其名,亦可言說。總而言之,世界中之萬物,是有限的,在人的感知與認知範圍之內。而人同為世界中之一物。


「道」既然是萬物之母,世界之本原。那麼它一定不是世界中之一物,而是超越世界的。如果道是世界中之一具體之物,那麼它就是有限的,和其他萬物一樣,都是有生滅變化的。自然也就不能是萬物之母。


「道」既然是超越世界的,那麼便是超越人的認知的。人是也是世界中之一物,人只能認知經驗世界中的事物。道既然超越世界,也就超越了人的認知,「道」是不能被人的認知所規限的,否則「道」就只是世界中一物,而不是超越之本原了。那麼自然,「道」也無法被名言指稱的。「道」只是一個語言表述上的符號,而不意味著對「道」的認知和命名。


「道」既有此形而上的特點。那麼有的人便據「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以及「天下萬物生於有,有生於無。」等內容,認為老子的「道」是一個宇宙生成意義上的本原。也即是對世界本原的第一種理解方式,世界是從什麼產生的?他們認為,道是一個生成宇宙萬物的本原。這個角度與古希臘哲學家阿那克西曼德把本原定義為「無定形」差不多。馮友蘭先生便說;「與阿那克西曼德所說的『無限』是一類的,都是未分化的物質。」張岱年先生亦云;「是原始的,混然不分的物質存在的額總體,即渾然一氣。」陳鼓應先生對「道」也是從這個角度理解的。題主所言「構成世界的實體」當時理解有誤,應為「創生世界的實體」。


一般從這種生成意義的角度理解世界本原,除了確定本原是什麼之外,都要解釋此本原如何生成了世界,以及世界如何變化。也即要解釋創生宇宙的動力以及事物變化的原因。如阿那克西曼德把本原定義為「無定形者」,「無定形者」作為一種原始混沌體,本身包含著對立的東西,事物的產生即是由於永恆的運動而把對立物從「無定形者」中分離出來,從而生出了萬物。


而老子的「道」,不僅是世界的本原,也是創生宇宙的動力,還是事物變化的原因。徐復觀先生即雲「道」是「創生宇宙萬物的基本動力」。


另外一些人則認為,雖然「道德經」中有「生」之類的說法,但這並不是生成的意思,而只是一種邏輯上的依據。譬如說有一「鏡子中的我」,必「先」有一「現實中之我」。這個「先」不是時間之「先」,而是邏輯上之「先」。說「現實中的我」生「鏡子中的我」,這個「生」也不是創生、生成意,而指邏輯之依據而言。「現實中的我」是「鏡子中的我」存在之依據,故云「現實中的我」生「鏡子中的我」。「天下萬物生於有,有生於無。」「無」即指最終之依據講,而不是創生之本原。這既是對本原的另一種理解方式,即萬物之所以成其為本身的根據是什麼。


從這個角度講,老子的「道」便是本體論意義上的最終依據,是一種總的規律。這大概更類似古希臘巴門尼德對本原的理解的立場。陳漢生(Chad Hansen)即雲;道是「一元論的形而上的絕對,巴門尼德式的存有」。馮友蘭先生說「道即萬物所以生之總原理」,又說「道或無就是萬物的共相」。張岱年先生亦云「道還是指最高原理而言」。


對道的兩種基本解釋,一種從宇宙生成論角度出發,一種從本體論角度出發。一種強調其創生的本原意,另一種強調其規律的依據意。這兩種解釋,很難說誰對誰錯,事實上很多學者的態度是搖擺不定的。比如上文所引馮友蘭和張岱年,都曾經表達過兩種不同的觀念。


關於道動與不動,是受他們對「道」的理解的規限的。一般來說,如果從宇宙生成之本原的角度理解「道」,那麼道是必須要動的,道不動怎麼生成萬物呢。如果從本體論之規律依據的角度理解「道」,那麼道一般是不動的。因為規律之不變,即道之不動。事物是流變的,但規律是不變的。譬如說,我們假設萬物總規律道是「變化」,這個是不變不動的。世界變化,我們可以說「道周行而不殆」,但這並不意味著「道」就動了,它依然是不動的。道「周行不殆」只是說,世界循著「變化之道」不斷的變化,但「這世界唯一不變的就是變化」,「變化」本身是不變不動的。


二、貫通到人的道

之所以說陳鼓應先生對道的理解更全面,並不在於和馮友蘭先生的分歧中,他的理解更高明。而是他採用了一種貫通性的綜合理解。


從宇宙論和本體論的角度,是理解老子「道」的基本方向。這是難分對錯高下的。但僅從兩個角度理解老子之「道」,似乎還不夠。


在西方哲學中,最初探討世界本原的宇宙論和本體論,都只指涉自然世界,而不關涉人類社會及人的規範。物質世界和人,這是完全不相關的兩個領域。但是老子的「道」,卻是關涉人類社會的。


所以,人們就認為,僅僅把老子的「道」理解為無論是宇宙論意義上的本原,還是本體論意義上的本原,顯然都是不夠的,那人類社會及人的規範怎麼辦呢?於是很多學者便對「道」作了一種貫通性的綜合解釋。比如方東美先生用道體、道用、道相、道徵四個方面來解說。陳鼓應先生實存之道,規律之道以及生活準則之道的三義說。其他還有唐君毅的六意,傅偉勳的五意等。


總之,這些貫通性的綜合解說,都是把「道」從形而上貫通到形而下,從自然界連通到人類社會。這種貫通的綜合解釋,自然是更全面的。涉及到了所有方面。但是,在一些學者眼中,這種解釋,卻有一個更尖銳的問題。


三、事實與規範

「道」無論作為宇宙論的本原,還是萬物的總規律。「道」總是永恆的,統攝萬物。這在物質世界是沒問題的。「道」即曰「常」,為永恆之本原,一切之規律,統攝萬有,那麼對人類社會,也應有此效力。但事實並非如此。


《老子》雲:「大道廢,有仁義」。道作為統攝萬有之本原,難道可以「廢」嗎?道既可「廢」,又如何能曰「常」?陳康先生即注意到這一點,其雲;「大道苟廢,胡可曰常?廢之與常,能無牴牾?」陳康先生對此的回答是:「道於物體範圍之內,則為具有普遍約束力之原理,而於人事範圍之內,其行其廢,則為人之向背所左右。於是道有總義二焉:一為存有之原理,一為規範之原理。」


存有之原理,即宇宙本原、萬物規律之道。統攝萬物。規範之原理,即作為人的準則的道。上述所言各家貫通綜合性的解釋,皆是認為道即有存有之原理,又有規範之原理。於是問題就來了。


存有之原理和規範之原理,也即實然與應然兩個領域,而這兩個領域是完全不同的兩個層次。從存有之原理如何貫通到規範之原理,這就是個問題。因為,從嚴格的意義上來講,事實判斷無法推出價值判斷。也即,從實然無法推出應然。事實與價值之間,有一條不可逾越的鴻溝。所以,老子的道何以能同時包含這兩個完全不同的東西呢。袁保新先生就以為老子混淆了「存有」與「應然」的區分。從而人們對老子「道」的詮釋,最終呈現出的都是一種「破裂的系統」。


四、老子之道

站在今天的角度,我們固然可以看到實然與應然,事實與價值的分裂。存有之原理無法直接貫通到規範之原理。但這些在老子那裡卻並不成問題。


在鍾國古人那裡,現代的各種邏輯與概念上的分別與對立,都是不存在的。古人所面對的是一個人化的自然,人會把屬於人類之情感與道德比附到物上,而自然界中的事物都可象徵人事。比如「水」,純是自然界一物,但在古人眼裡, 水卻有各種道德境界。

「夫水者緣理而行,不遺小,似有智者,重而下,似有禮者,蹈深不疑,似有勇者,鄣防而清,似知命者,歷險致遠,似有德者」《韓詩外傳》


人與物,事實與價值,存有與規範,是自然而然聯繫在一起的。大雪壓青松,純是一自然現象,無關人事,但從這一自然現象,人卻能很自然的得出「人應該……」。從存有之理到規範之理,其中沒有任何阻礙。《周易》中,各卦象所指代的,也多為自然之事,但其中卻有吉凶,有人之規範。


老子的「道」作為一貫通宇宙、世界、社會和人生的根源與規律,是沒有問題的。因為在老子那裡,「存有之理」與「規範之理」本無阻礙。


孫虛白

也許是因為老子“猶龍”的緣故,也許因為缺失歷史文獻及考古資料的佐證,包括馮友蘭先生在內的同期或是稍晚期的某些學者,對老子的認知都有或多或少的偏差。首先對老子本人所處年代的錯誤判定,就侷限了老子思想的來源,進而忽視了老子本人在繼承商周文化思想的基礎上,通過自我的思考和認證所創立的“道”思想。因為限於當時的思想認知和考古資料的佐證,老子在馮友蘭先生的《中國哲學簡史》中的道家人物排序中,年代排在莊子之後,使的本來是道家思想的源起變成了末節的總結。好在隨著近代考古發掘的發展,郭店竹簡版《老子》被發現,老子思想逐步迴歸本來。只是希望,國家的一些出版社在再版馮友蘭先生的《中國哲學簡史》時,最好做些附帶的考古發現,一做更正。使後來學人不至一錯再錯為好。


鴻雲堂

我以為,站在利益之上,馮友蘭先生對老子的認知有著偏差;但站在生命之上,他的認知有著很深的道理在其中。因為利益之人,總是以意識形態的思維,去看待生命,對待一切。所以他們會認為馮友蘭所說的“老子的大部分思想表示出另一種企圖,就是揭示宇宙事務變化的規律。事務變,但是事務變化的規律不變”是不對的。他們會認為“既然事務變了,那麼它的規律也就會相應改變”。

但站在生命角度,這種認知就違背了老子的思想。老子的《道德經》本就是對生命的闡發,它囊括了一切生命的總綱,以人順應自然、並與自然的和解為生命的大道。即使一切事務都變了,但其生命的善的本質沒變,人與自然和諧相處,順應自然的本質,應該是不變的。也就是說,即使這個人所處的環境變了,但這個人本質中的善念善根,是不應該隨著外部環境的變化,而呈現出惡的生態。也許這才是馮友蘭先生的本義。


昊愚堂夜畫

只要是人,都會有自己的判斷,都會有自己的見解。《道德經》中說“是以聖人自知不自見,自愛不自貴,故去彼取此”。

無所謂偏差,無所謂對錯,至少在馮友蘭先生看來,他的判斷是正確的。

他在《中國哲學簡史》中提出的兩個觀點,被人詬病:

第一,《老子》屬於道家的第二階段,甚至晚於孟子;

第二,《老子》非老子所著。

具體是否錯的,不知道。

因為是簡史,所以他對《道德經》的講解,比較少,可以理解!至於對錯,仁者見仁智者見智嘍!


新風堂堂主

道可道,可道非恆道。可見老子描述的道是一體兩面。一個是常道,一個是非恆道。由此可見非常道才是指哲學體論的形而上者。用休謨哲學觀點來看是與不是沒有通過論證說明不了和應該不應該有什麼直接的因果關係,所以不能簡單地劃等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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