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滸傳》中武松殺嫂,為何要多此一舉扯開對方的衣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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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松撕開潘金蓮的衣裳,甚至比殺死潘金蓮更加重要。

這就要從武松的歸宿講起。

武松在徵方臘之後,被封“清忠祖師”,換句話說,武松在程度上說,是“修成正果”了。

但在《水滸傳》裡,一個人如果想在佛家修成正果,其實要滿足兩個條件:

1. 殺足夠的人。比如魯智深見到智真長老,智真長老就說:“徒兒下山殺人放火,甚是辛苦”。說到底,魯智深要通過殺戮的方式,最終成佛;

2. 要經過“色”的洗禮。還是以魯智深為例,比如他為救“金翠蓮”(注意,和潘金蓮的名字對比)打死了鎮關西,假裝女人胖揍小霸王周通。

只有經過這兩個方面的洗禮,一個人才能夠真正成佛。而小說中絕大多數和尚,都只做了一個。

比如二龍山原寨主金眼虎鄧龍,就是個和尚,只不過他只殺人,吃人,但不好色;

瓦罐寺的崔道成和邱小乙,就喜歡殺人和美食,也不好色;

勾搭潘巧雲的裴如海,只好色,不殺人。

他們都無法修成正果。

所以武松如果最終要修成正果,成為大英雄武二郎,如果不過“色”這一關,直男是不可以成佛的。

換句話說,色即是空,如果沒有經過“色”的洗禮,就達不到佛說“空”的境界。

所以我們看到,武松第一次見潘金蓮的時候,其實就不敢看潘金蓮,或者說,對潘金蓮一定要保持相當的距離。因為這時候,武松的“直男力"還沒有覺醒,他對女人有一種本能的抗拒。這時候武松對女人完全沒有經驗,所以才會對武大郎講:”籬牢犬不入“這種明擺著得罪女人的話。

所以撕開潘金蓮衣服,對武松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它象徵著武松直男力徹底覺醒,從此男女之間的禮教大妨徹底打破。

在殺死潘金蓮以後,武松在面對孫二孃的時候,就可以做到不動色心的”調戲“。

殺死潘金蓮,是為了給兄長報仇。

但是撕開潘金蓮的衣服,是為了給武松的人生”開光“。你說哪個更重要?


酒騎風

文/炒米視角


然而楊雄和石秀殺潘巧雲的時候,是楊雄讓石秀替自己把潘巧雲的頭面首飾衣服都剝了,這很顯然是楊雄想讓石秀這個處男看看潘巧雲的肉體,然後有藉口放過潘巧雲。誰曾想石秀一句”哥哥,這個小賤人,留她作甚麼?一發剷草除根。”楊雄無奈,然後一刀戳進胸口。後面畫面感太強 ,不描述了。


武松殺潘金蓮同樣是雙腳踏著潘金蓮的雙肩,扯了衣服,掏出心肝,然後又砍了頭。他的用意一直教人捉摸不透。


她要拿潘金蓮的心肝祭奠武大,結果又砍了頭來祭奠。這樣的心肝不需要用來做醒酒湯,所以不需要潑涼水,理論上是不需要扒衣服的。然而他那套動作太熟練,一氣呵成,也沒理由是脫給其他人看的意思。有人說武松是都頭,懂法律,要製造鬥殺現場。這完全扯淡。鬥殺一個女人,就得扒衣服?武松貌似沒有扒自己的衣服。一個三寸金蓮的女人,走路都不快,鬥殺?這完全天方夜譚。

其實問題不出在武松身上,那問題出在誰身上?施耐庵身上。因為他給水滸英雄們設定了一個很“禁慾”的標準,就是見色而心不動。很顯然武松、石秀都是施耐庵眼中的“英雄”!



炒米視角

如果武松殺潘金蓮只是報自己之仇,那武松自然不用扯開對方的衣裳,但他是為兄長報仇而殺潘金蓮,那麼武松就必須扯開潘金蓮衣裳。


報仇——善終與全屍

我們向來知道「五福」,這個觀念出自《尚書·洪範》,其雲:「一曰壽、二曰富、三曰康寧、四曰攸好德、五曰考終命。」最後一個,「考命終」,即我們常說的「善終」,即壽命自然終結,無病無災。這是福。不然的話,就是橫死,死的慘點,就是「不得好死」。這已經是很不好的話了。後來佛教的一些觀念與此糅合,人們就認為,死亡方式不好的人,會因怨氣或其他原因而入不了輪迴,永世不得超生。不僅現世不好,還影響來世。所以「不得好死」就成了一個更嚴重的禁忌。「不得善終」「不得好死」也就成了一種很惡毒的詛咒。


死亡是有限生命的終結,而人們不願意接受這種終結,於是就有了永生的信仰和靈魂觀念。死亡不是終結,而是以另一種形態或在另一個世界存在。這種存在和現實世界一般無二。所以人們特別強調「視死如生」。墓穴有仿照死者生前的宅第。隨葬明器也要有各種生活用品,奴僕車馬,喜愛之物,都不能少。帶著這些,才能在另一個世界一樣生活如意。


這種情形之下,屍體的齊全,就是一個必須的前提。缺胳膊少腿,死者是不能安寧的。後來佛道宗教一些靈魂觀念、輪迴觀念的加入,使得人們相信。屍體不齊全,也入不了輪迴,成為孤魂野鬼,到處去找他不全的部分。


因此之故「全屍」在人的觀念中就很重要了。我們常通過各種途徑看到,臣子被賜死,要麼是毒酒要麼是白綾。被賜死的人還要謝恩。他謝什麼呢?謝君王讓他死嗎?當然不是。他是謝君王讓他得以留有全屍。


如果武松所報之仇全在自己身上,比如潘金蓮砍斷了武松一條腿。武松去報仇。那麼武松大可以讓潘金蓮不得好死,死無全屍。但無論不得好死還是死無全屍,皆不必扯人家衣裳。但武松殺潘金蓮,所報之仇,不在自己身上,而在他兄長身上。那就必須得扯潘金蓮衣裳了。

獻祭——武松的目的

中國古代祭祀是傳承信仰的工具與方式。這種方式的表現就是「死而不朽」的觀念。《左傳》中多次提到「死而不朽」的觀念,主要是說,如果是在自己的國家或本族的宗廟,那麼就可以「死而不朽」了。這是因為死在自己的國和家,可以享祀。自己死後成了祖先的一份子,可以享後代之祀。後代不絕,則不朽。


這就是為何中國古代特重祭祀與子孫之原因,一個人死了並不是真正的死,因為他的子子孫孫就是他的延續,他作為祖先得以享子孫之祀。子孫斷絕才是一個人真正的死亡。所以「不孝有三,無後為大」,這不僅關乎個人,而且關乎整個家族列祖列宗。「斷子絕孫」亦成為最惡毒的詛咒之一。


這種情況下,死者其實是聯通祖先與子孫的橋樑。死者與後輩子孫是有所聯繫的。死去的人其實還是後輩子孫家族中的一份子。子孫是先輩的延續。有什麼大事,還是要稟告先輩的。陸游就讓他兒子「王師北定中原日,家祭無忘告乃翁」。


所以,死者的意志,對子孫親友是很重要的。為了讓死者安寧,就得讓他心無掛礙,沒有遺憾。所謂完成先輩的遺願。「報仇」自然也是遺願之一。死者帶著仇而死,自不甘心。你就得幫他把這事兒了了。把他仇人的頭顱或心肝帶來,祭奠死者,以告死者在天之靈。讓他安息。


武松殺潘金蓮,是他為報自己殺兄之仇。挖潘金蓮心肝,割潘金蓮頭顱,是為兄長報仇,祭奠兄長在天之靈。武松無意故意侮辱潘金蓮,故意讓她不得好死,讓她不得超生。沒有的。這些只是順便的結果,武松的目的不在此。武松的目的很明確,就是要掏出潘金蓮的心肝,割下潘金蓮頭顱,以祭奠武大郎。既要掏心肝,自然要扯開衣服。武松是一個純粹的人,當此關頭,絕無其他多餘想法。


孫虛白

哎抱歉!這個問題我不知道哦。因為我都沒怎麼好好地讀過《水滸》,以前只是走馬觀花地翻看過一遍而已,很粗略地看的。

剛剛看了前面的幾個回答,知道武松把潘金蓮的心、肝等內臟取了出來,用來祭奠哥哥武大郎。那麼我想武松這麼做就是為了取內臟方便吧。如果隔著衣服下刀子,那麼衣服的碎片、紗縷纖維會和血肉內臟糾纏在一起,取出來就不太方便了是吧。——嘖嘖嘖,武松這樣做很殘忍。

不過呢,因為潘金蓮為了偷情居然能把老實巴交的武大郎下毒害死,她也夠殘忍!一個嬌滴滴的小美人能下毒藥害人,——真是應了古人說的,“酒是穿腸毒藥,色是刮骨鋼刀,財是下山猛虎,氣是惹禍根苗。”

還有就是,武大郎在武二的心裡可能是一個父親般的存在,凝聚著濃厚的血緣親情和歸屬感。毒害武大郎的人,對於武二來說,如同殺父仇人。所以武二一想起大郎那矮矮的、謙卑的、辛苦勞作謀生的、人畜無害的樣子,就會忍不住悲從中來。這也是武松殺嫂的一個很強的驅動。

那麼,可能這第二個理由就是武松殺她時的急於為哥哥武大尋求補償的心理,他大概是想,你這蛇蠍心腸的女人,自己偷漢子,給我那老實巴交的大郎哥哥戴綠頭巾,這也罷了,竟然能下藥害他死得那麼慘、那麼可憐!今天我倒想看看你的心是紅的還是黑的,於是先扯開了她的衣裳再下了刀子。


TeaC

問:《水滸傳》中武松殺嫂,為何要多此一舉扯開對方的衣裳?

答:關於這個問題,我簡單看了一下其他答主的答案,大致有兩類:

第一類:從武松的行事性格出發,發揮想象,說武松此舉光明磊落,視女色如糞土,是個頂天立地的好漢子;或者說武松頭腦冷靜,殺人已為自己留後著,即製造與潘金蓮互相拉扯或搏鬥的痕跡或現場,以減輕自己的罪行;又或者說,武松為了剖取潘金蓮的心肝血奠亡兄,必須扯對她的衣裳云云。

第二類:從作者塑造人物形象出發,認為作者這樣寫,必有深意,或者是為了展示武松的粗獷豪爽,或者是要揭示潘金蓮下場之慘以告誡世間女子等等。

這些都是緣木求魚式的解讀,讀之讓人莞爾。

這絕對是把簡單的問題搞複雜了。

《水滸傳》的成書過程非常複雜,大致背景是,民間說書藝人以《十朝綱要》、《東都事略》、《大宋宣和遺事》等書為藍本,向群眾講述宋江、武松、楊志等人單篇單章的英雄故事。到了宋末元初,或者元末明初,有文學功底較強的文人,據說是施耐庵,也據說是羅貫中,或者說乾脆就是他們兩個人的合作,反正,這事兒到現在還是懸而未決,尚在爭論和考證中,不管怎麼樣,就是“這文學功底較強的人”,將本來沒多大聯繫的單篇單章英雄故事串聯起來,敷衍成了洋洋灑灑的一部大書。

說是“文學功底較強的文人”,其實,成書之初,仍有許多讓人吐槽的地方。

比如,現存的一百一十五回本《水滸傳》的回目——該版本被學術界認為是最接近早期《水滸傳》的原始版本,它的回目有的是這樣:“豹子頭刺陸謙富安,林沖投五莊客向火”;“鄆哥報知武松,武松殺西門慶”;“夜叉坡前賣麻酒,武松遇救得張青”……這種回目的文字拙劣粗糙。而今天所看到的普遍為一百回本、一百二十回本,“豹子頭刺陸謙富安,林沖投五莊客向火”被演變為“林教頭風雪山神廟,陸虞侯火燒草料場”;“鄆哥報知武松,武松殺西門慶”則被修改成“王婆貪賄說風情,鄆哥不忿鬧茶肆”。

這說明了《水滸傳》的成書,不單單是一兩個“文學功底較強的文人”的功勞,而是凝聚了許多民間說書人、許多寫書文人的心血,是他們不斷加工、修改、完善、發展得出來的文學結晶,是集體智慧的結晶。

既然是這樣,也不可避免出現參與成書者中會有部分追求低級趣味的作者。

這些作者,常常在書中有意無意地流露出低俗、下流的東西,後人萬不可奉之為臬玉,以為這裡面含有什麼玄機奧妙。

武松扯潘金蓮衣裳就是其中敗筆之一。

另外,略舉幾例,象第七十三回中李逵冒充法師,替狄太公莊捉鬼那一段,李逵闖入閨房,砍死了那個裝神弄鬼的後生,又將太公女兒揪到床邊,一斧砍下頭來。接著,書中怎麼寫?且看:(李逵)把兩個人頭拴做一處,再提婆娘屍首和漢子屍首相併。李逵道:“吃得飽,正沒消食處。”就解下上半截衣裳,拿起大斧,看著兩個死屍,一上一下,恰似發擂的亂剁了一陣。李逵笑道:“眼見這兩個不得活了。”

這段描寫不過單純寫殺人發洩某種原始衝動的惡俗樂趣,其中哪有有什麼深意?!

還有,寫武松“血濺鴛鴦樓”故事,殺了人,不忘飽餐一頓,並特別強調他捲了銀酒器才走路。

殺人、喝酒、吃肉、捲走金銀都是書中比比皆是的場景。

如此不厭其煩出現類似情節,你可以想象得到,在階級鮮明對立、貧富分化嚴重,剝削階級對被剝削階級殘酷壓迫剝削的年代裡,當說書人口沫橫飛地給社會底層貧苦百姓這些東西,會產生多大的吸引力!

所以,對這些東西,我的看法是,知道就好,不必深究,不必作過度解讀。


覃仕勇說史



武松殺嫂,先扒了衣服,露出了胸部,然後殺了;楊雄殺妻,扒光了衣服,露出了裸身,接著就殺了。

這些人為什麼要如此,一刀殺了就行,何必多次一舉?難道真的如傳說中般,為了欣賞“美胸”?當然不是。

仔細比較兩個例子,你就會發現,這兩個女人都是與人通姦,而且潘金蓮更甚,不僅與人通姦,還殺了自己老公武大郎。



與人通姦,從古至今,都讓人不恥,對於通姦者,放在秦代,那是人人可以得而誅之;放在漢代,那是要被宮刑;唐代稍輕,但二個當事人要被判一年半的刑期;而唐代後,又嚴格了。

在那個時代,揹著老公與人通姦,那是非常嚴重、非常過分的行為,與人通姦後,那就是罪大惡極。

對於這樣的人,當事人或親屬恨的要命,只有剖心挖腹,抽筋剝皮,方能解心頭之恨。



武松是武大郎的親弟弟,想到哥哥被潘金蓮夥同他人殺害,那恨真的如濤濤長江水連綿不絕。

對潘金蓮,不剖心挖腹,武松感覺就對不起自己死去的哥哥;不剖心挖腹,實在解不了心中的仇恨。

既然要剖心,那得乾脆利落。武松扒掉潘金蓮的衣服,直接往左胸招呼,剎那之間,心臟和其它臟腑,被剖了出來。

用潘金蓮的臟腑祭奠了武大郎的在天之靈後,武松又起身去收了西門慶的人頭……

武松扯開潘金蓮的衣服,主要是為了方便剖心挖腹,以祭奠自己大哥。不扒衣服,如何能利利索索剖心挖腹?楊雄剝了妻子的衣服,然後剖心挖腹,也是這個道理。



(有些事不復雜,是人們想複雜了;當然,有些人寫得更復雜。)

我是 藍風破曉,


藍風破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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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松對於潘金蓮恨之入骨,正因為如此,需要潘金蓮露骨,待她骨頭露出,武松才會手起刀落,方解心頭之恨,除此以外,武松認為西門慶和潘金蓮豬狗不如,形同殺畜生需要把脖子的表面的毛撥開或剃掉,並且潘金蓮有在臨死前使用美人計的舉動,希望武松可以憐香惜玉,進而動惻隱之心,可是武松用扯開衣服的方式告訴潘金蓮,即使把媳婦脫了也無濟於事,沒有討價還價商量的餘地。


身心驛站

武松殺潘金蓮的過程,小說裡描述很清楚,就是如下幾個動作:

揪著頭髮,摁倒在地,兩腳踩住胳膊,扯開上衣衣襟,一刀下去,開腸破肚,挖出五臟心肝,祭於武大靈前。

很血腥,很野蠻。

既不是所謂“製造鬥毆現場,以逃避刑罰”,也不是“齷齪的想吃豆腐”。

武松殺嫂,的確是經過精心的設計,包括請來鄰居做見證,找人錄口供,吩咐士兵把住前後門,等等,在這個前提下,製造一個“鬥毆現場”就有點小兒科了,武松還不傻。

第二,在武松完全瞭解了潘金蓮和西門慶以及王婆合夥毒死武大的全過程之後,心裡只剩下極端的仇恨,在他眼裡,潘金蓮已經不是什麼女人,就是和畜牲一樣的東西,所以,他殺潘金蓮就像殺豬宰羊一樣。扒開衣服,也就是方便屠宰。

其實,在武松掌握了西門慶和潘金蓮以及王婆毒殺武大的證據,但報官無門,被逼自行了斷的時候,他並沒有想和西門慶,潘金蓮同歸於盡,留下王婆,就是武松很冷靜很聰明的地方,留個活口,也就有了“為兄報仇,事出有因”的證據。


步武堂

前面幾個答案各有道理,但是最不能認同的就是所謂“製造鬥殺現場”,就算鬥殺不償命,但是也沒規定鬥殺都得脫衣服啊(都把人踩地上了還用得著?)。所以,武松扒潘金蓮衣裳,肯定和大宋律例之類的,扯不上關係。

其實水滸傳安排這麼一幕,更多是為了滿足作者(姑且算施耐庵一人頭上)的變態幻想。

水滸傳這本書雖說是英雄傳奇故事,但在很多細節上十分獵奇。尤其是對待女人。作者寫閻婆惜,是“酥xiong真似截肪”;潘金蓮是“芳容窈窕玉生香”;寫潘巧雲,更是直接用了少兒不宜的描寫手法。

再看這些美女死前,閻婆惜“解了下面裙子,袒開胸前”,然後被宋江割喉斷脖;潘金蓮被武松扒開衣襟,之前和西門慶雲雨時的“盪漾酥xiong”肯定也是一覽無遺了,然後被挖心;潘巧雲最慘,扒光了被楊雄剖腹,還把五臟六腑掏出,慘烈至極。

所以你看水滸這幾個領便當的美女,都是在展現了女性魅力之後被好漢殘害。那麼,水滸如果作為一本單純的英雄傳奇故事,作者有必要加這些東西嗎?沒有。即使有,一次足矣,但施耐庵卻樂此不疲。因此,只能說施耐庵本人說喜歡這種獵奇的場面,他是這麼想的,因此也就這麼寫了。

現在很多獵奇電影、動漫和文學也搞這種噱頭,而且受眾還不少。雖說現在很多人指責水滸傳太黃暴,但是不可否認,其實在男人裡,好這口的不在少數。就像之前大火的日漫《火星異種》,不少小夥伴就是衝著外星異形手撕美女去的。我們當中確實有這樣一些人,內心深處潛藏著異常的幻想,越是摧殘女性、傷害女性,他就越能得到一種變態的快感。這與董卓一邊凌遲政敵、一邊與侍女XX,本質上是同一種變態。

當然,有這種心理的人,他們嘴上是不會承認的。就像水滸,施耐庵在滿足自己的同時,順便給摧殘女性安上了一個冠冕堂皇的“快意恩仇”的帽子;這就跟很多假道學嘴上存天理滅人慾、但是背地裡男盜女娼一樣。這是男性心理的黑暗面,本質上是對女性身體的崇拜與佔有慾到達頂點後的病態,就像一部恐怖到你必須捂著眼睛但時不時還想透過指縫偷窺的電影,閃現著妖異的魅力。


黑白之城


潘金蓮的衣服是必須要扯開來的。不然無法殺的痛快。

武二郎快意恩仇,一刀結果了淫婦潘金蓮。所有讀者看到這裡都拍手叫好!大快人心!

但這裡有個技術問題必須要解決就是潘金蓮當時穿著衣服,武松一刀下去,最適合的位置不是刺胸而是剖腹。但武松的目的顯然並不如此,他最想的是用潘金蓮的心肝來祭奠自己的亡兄。

古語有云,對於黑心的人都會說,你的心肝被狗吃了。武松也就想看看潘金蓮的心肝到底如何長成?為何會對自己兄長如此狠毒?所以開胸取心甘是武松的最終目的,但缺少技術問題就在於穿著衣服沒有辦法,剖開胸部取出心肝。

這讓人不禁想起小時候家裡面殺雞鴨鵝,父母都會將要宰殺的位置把毛剔除乾淨,再下刀宰殺。可見武松也是同理當實的潘金蓮在武松眼裡和雞鴨牲畜無異,所以自然也不會避諱說男女之別。

當然,另一個技術性的原因是,大宋律法規定謀殺和故意殺人是死刑,但是鬥殺就不會死刑。所謂鬥殺,有點類似西方社會的決鬥。兩人搏鬥當中各自防衛,由於防衛過當而致人死命,可以不判死刑。但我個人認為,武松並不在意這一點。當時他的目的就是為了要暢快的殺死潘金蓮。而並不顧及其他。

胡侃歷史,多歧為貴。歡迎留下您的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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