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位NBA球員因為他的實力,修改了聯盟的規則?

颯颯侃球

nba是全球籃球聖地,這裡匯聚了世界上最會打球的一批人。

眾所周知,籃球是一項集體運動。一般情況下,團隊的力量要大於個人。

但是,總有那麼一些人,憑一己之力,逆天到聯盟不斷修改規則來使比賽變得相對公平。


下面,我們來評點一下歷史上由於個人能力迫使聯盟修改規則的大神們。

1、喬治·麥肯

修改項目:聯盟為了限制麥肯在內線為所欲為的恐怖能力,被迫將三秒區的寬度由6英尺擴大為12英尺。

麥肯身高出眾、技術出色,在那個籃球1.0時代,麥肯應該算是NBA首位超級巨星。為了能夠限制他的發揮,NBA特意將三秒區的寬度由6英尺擴大為12英尺,但這依然沒法削弱他的統治力。與此同時,為了限制麥肯的封蓋優勢,NBA還特意規定了防守干擾球。

2、威爾斯·張伯倫

修改項目:NBA特意將3秒區由12英尺加寬至16英尺,來限制張伯倫的統治力。

NBA再次將三秒區由12英尺擴大為16英尺。與此同時,為了防止張伯倫直接扣籃得分,NBA規定發底線球不能將球拋過籃板。而為了能夠限制張伯倫的籃下二次進攻,NBA因此設立了進攻干擾球的規定,為頂級中鋒不斷擴大三秒區,以降低頂級中鋒的殺傷力。

3、"大鯊魚"沙奎爾·奧尼爾,

修改項目:聯盟修改了籃下合理衝撞區、允許了聯防戰術的運用、禁區三秒違例。

當奧尼爾這樣能飛善扣,一百年才出一次的中鋒出現在球場上,為了限制奧尼爾,NBA接連修改了籃下合理衝撞區、允許聯防以及禁區三秒違例等等,但是這依然不能降低鯊魚在內線的統治級實力,畢竟是拿過4個戒指的男人。

4、查爾斯·巴克利

修改項目:規則的官方名稱叫做“背身單打5秒規則”,也就是說球員持球背身單打的時間不能超過5秒鐘。

“飛天神豬”巴克利,擁有一個非常厲害的巨臀,這導致他持球背身單打時,一撅屁股就可以頂開防守人,輕鬆上籃,雖然觀賞性低,但勝在效率高啊。巔峰時期,幾乎沒有人不拜倒在他的短褲下。NBA為此規定球員背身單打不允許超過5秒,這也防止了巴克利這種大屁股球員一路拱到籃下得分的方式出現。

5、阿倫·艾弗森

修改項目:因其出色的突破能力,聯盟不得不修改了聯防細節,來幫助防守隊員限制他的突破能力。

記得以前看了一句關於歐文和艾佛森的評價。對於歐文,你防不住是因為你不知道他要從那突破。而Ai,你防不住他,是因為即使全世界都知道他要從右側突破,你依然防不住。巔峰時期,艾佛森突破重心極低,速度也快,因此聯盟為了限制修改了聯防的規則。

6、迪肯貝·穆託姆博

修改項目:封蓋對手投籃後搖晃的手指動作會被判罰技術犯規。

穆大叔的招牌動作—搖手指可謂無人不知,無人不曉。每一次完成對對手的封蓋,穆大叔就會伸出食指對對手搖晃,示意對手這裡是禁飛區,不要在我的面前放肆。因此,穆大叔多次領到技術犯規。一直到07年,聯盟終於認可了穆大叔,穆大叔可以放心的搖手指了。

7、鮑勃 庫西

修改項目;規定了進攻時間的限制,時間是24秒。

也是在上古時期,因為他的控球太好,當凱爾特人領先時,他就一直控球把時間耗完,聯盟為了鼓勵進攻以及比賽的觀賞性,規定了進攻時間限制,時間是24秒。


大家還知道哪些因為個人能力迫使聯盟修改規則的神人?歡迎在評論區裡討論


不願意飛的豬

站一個坑

上古大神張大帥好像聯盟修改過規則!具體什麼忘了!樓下有回答的嗎?


寫球評的三少爺

1. 張伯倫,將三秒區由12英尺擴大為16英尺;

2.巴克利的背身單打不得超過5秒;

3.奧尼爾的允許聯防及設定防守3秒,還有增加了合計衝撞區,聯盟還規定比賽最後兩分鐘對無球球員犯規判罰兩罰一擲

還有喬丹、艾弗森、姚明等人基本上好像改變的是商業化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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