瀘州:做好做實巡察“後半篇文章” 問題整改的敘永實踐

去年4月開展巡察工作以來,瀘州市敘永縣緊緊盯住問題整改環節,通過層層壓實責任、引入行業主管部門“加盟”督促問題整改、強化整改驗收評估等舉措,創新探索建立“被巡單位+督促整改責任單位+巡察機構+分管(聯繫)縣領導”的“四位一體”問題整改責任體系,全力做好巡察“後半篇文章”,讓問題整改更有實效,持續發揮巡察的利劍作用。

主管部門“加盟” 問題整改變得專業

因縣司法局下屬公證處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物價法》超標準收取公證費,縣發改局作為該輪巡察的督促整改責任單位,立即指導、督促縣司法局對下屬單位公證處收費標準進行了調整,建立了公證收費內部檢查機制,將超標準收取的3.3萬餘元退還給了群眾,並將線索移交給相關部門處理。這是敘永縣在開展第一輪巡察中,物價主管部門全程參與督促問題整改成功查辦的一案。

泸州:做好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 问题整改的叙永实践

5月17日,敘永縣委第二巡察組工作人員正在馬嶺鎮接待來訪的群眾

發現問題是巡察工作的生命線,推動解決問題才是巡察工作的落腳點。然而,通常在“巡察機構+被巡單位”的單一整改模式中,巡察機構“單打獨鬥”,可能對部分專業性很強的問題整改存在業務不太熟悉情況,以致於問題整改還有很大的提升空間。

“行業主管部門對相關制度規定的執行了解最全面,對相關標準、程序及實施情況瞭解最清楚,讓他們督促指導被巡單位整改問題相對而言更為專業。”據該縣縣委巡察辦負責人介紹,在問題整改過程中,該縣將行業主管部門“統進來”作為問題整改的督促整改責任單位,整改和驗收的基本環節由“單打獨鬥”升級為團隊作戰。

每輪巡察結束後,在反饋會上,巡察機構根據問題屬性,將各類問題進行梳理分類,然後“派單”到各督促整改責任單位,各督促整改責任單位再針對本行業內問題,全過程指導單位開展問題整改,實現全縣問題整改“一把尺子”,全面提升問題整改的準確性和實效性。

該縣兩輪巡察已反饋整改類問題線索共326個,縣紀委、縣委組織部、縣財政局等18個督促整改責任單位全程督促問題整改,已按行業標準整改第一輪反饋問題62個,第二輪反饋的263個問題正在整改中。

執行有了“藍本” 整改“一體推進”

“部門主要領導要做到‘三個不放過’,即責任不落實堅決不放過,問題不解決堅決不放過,整改不到位堅決不放過,確保整改落實率均達到100%。”4月28日,在縣委第二巡察組對巡察反饋會上,相關縣領導作了強調。

一支優秀的團隊,需要集體的力量共同作戰。在問題整改過程中,該縣並非紙上談兵,而是由分管縣領導總牽頭,全過程參加反饋會,明確責任分工,細化工作舉措,將各項整改責任一壓到底。

泸州:做好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 问题整改的叙永实践

5月17日,敘永縣委第二巡察組的工作人員正在詳細審查馬嶺鎮機關工作卷宗資料。

“我們當前正對馬嶺鎮進行巡察,以及對第二輪被巡單位提交的《整改方案》進行審核。”縣委第二巡察組負責人說。責任明確了,該縣制發《敘永縣巡察反饋、整改工作規則(試行)》作為執行的“藍本”,各單位要做什麼怎麼做就變得一目瞭然。

盯住問題,被巡單位履行整改主體責任,制定整改方案,建立問題、任務、責任清單,並報巡察機構審查備案。巡察機構和督促整改責任單位則成了“總監管”,對被巡單位整改情況全程督導、驗收,形成“事中+事後”、“整體+局部”的無縫督促體系。

泸州:做好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 问题整改的叙永实践

“巡察機構適時對被巡單位召開黨組織專題會研究整改方案,瞭解專題民主生活會情況、每半月對督促整改單位開展督促,被巡單位整改情況進行彙總……”巡察機構在整改工作中發揮著重要的樞紐作用,推動各項整改工作形成合力。

截至目前,該縣對縣司法局、縣安監局等12個被巡單位開展的兩輪巡察已經結束,其中第二輪巡察進入問題反饋整改階段。

三重“大考” 整改成效更實在

“問題整改得怎樣,成效如何?不是誰說了算,而是要經過多次‘大考’的檢驗。”5月16日,被巡單位縣安監局聯絡人員杜江說,他們單位問題整改十分重視,不敢忽略任何一個細節,一旦哪裡出現整改不到位,將面臨“不及格”。

泸州:做好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 问题整改的叙永实践

5月17日,敘永縣委第二巡察組工作人員通過走訪入戶的方式,向群眾瞭解可能存在的問題。

按照反饋問題後時間間隔長短,該縣對巡察反饋問題整改情況實行“三重評估”,確保問題整改效果“一以貫之”。

“第一重是行業評估,督促整改單位依據督導情況對整改效果進行評估,出具《督促整改報告》;第二重則是回訪評估,縣委巡察組適時組織開展回訪。”該縣縣委巡察辦相關人員介紹,此外,為了杜絕出現反饋整改問題“死灰復燃”現象,還將反饋問題整改情況納入新一輪巡察工作內容,由縣委巡察組在下次巡察中對問題整改情況進行再核查,實現第三重評估。

在評估驗收中,該縣還以“理舊賬、理新賬”的工作思路,對能立行立改的,重點核查問題是否整改到位、是否還有類似問題出現;對需較長時間整改的,重點核查整改是否按進度推進;對涉及體制機制性問題,重點核查是否建立健全,是否執行到位。對於問題已整改又再犯的問題線索,報領導小組同意後移送相關單位進行嚴肅追責,釋放“巡察不是一陣風”的強烈信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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