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1.5萬竟賣一套房都還不清!常州人注意:已有人盯上有房產的人,動輒傾家蕩產……

借1.5万竟卖一套房都还不清!常州人注意:已有人盯上有房产的人,动辄倾家荡产……

“低利息、無抵押、不扣車”

看似簡單的貸款條件,

背後卻是滿滿的套路。

借1.5万竟卖一套房都还不清!常州人注意:已有人盯上有房产的人,动辄倾家荡产……

最近,常州男子也遭遇“套路貸”

借了1.3萬元,可到最後,

賣了一套商品房也沒能還清所有的債務……

近日,經開區人民檢察院辦理了一起“套路貸”案件,3男子因涉嫌盜竊罪被檢方批准逮捕。這起案件中的受害人叫伍軍(化名),因玩彩票輸了不少錢,為圓自己的“大獎夢”,他向從事小額借貸的林飛借了1.3萬元,可到最後,賣了一套商品房也沒能還清所有的債務

“套路貸”的套路到底有多深

不妨看看伍軍的自述:

2017年初,因為常聽到哪裡的彩票爆出了億元大獎、千萬元大獎,我便也想弄點小錢玩玩,看看運氣。但似乎我的運氣比較差,最大的獎也就幾百塊,這讓我很不甘心,每個月都要投入一兩千元。家裡人知道我玩彩票後,嚴管了我的錢袋,我就想不妨從小額貸款那裡弄點錢再玩一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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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筆錢很快被我買彩票花光了。到最後還款日的前2天,我打電話給林飛,問能不能續借一期。林飛滿口答應,說他這幾天忙,等空了再補續簽合同。哪知,不到一個禮拜,他就氣勢洶洶地找到我,說我借款逾期。當時我就懵了,不是說好續借的嘛,可林飛矢口否認,讓我拿續借合同給他看。隨後,他就按照借款合同上的逾期條款,“噼噼啪啪”算了一通,說保證金要沒收,還要收違約金,我一共要還他4萬元。我立馬傻了,感覺不對勁,可又想不出辦法。林飛竟反過來安慰我,說幫你出個主意,找另外一家小貸公司,問他們借錢來“平賬”。我當即點頭同意。

第二天,林飛帶我見了另一家小貸公司的兩個人。我又和那兩人簽了5萬元的借款合同,實際到手的4萬元全部還給了林飛。林飛還假惺惺地說,剛借的5萬元一定要快點還,不然利息太高。我當然知道利滾利的厲害,但去哪弄5萬元還債呢?

林飛給我出主意,說你名下不是有套商品房嘛,賣了不就有錢了。因為一時找不到買家,我就把這套商品房以50萬元的低價賣給了林飛,部分賣房款還清了原有的商業貸款後,林飛並未將剩下的賣房款如數給我,而是扣了數萬元,說是房產中介費,最後只給了我3.9萬元

那幾天,我一直在想這件事,怎麼想怎麼不對。後來意識到可能被騙了,才和父母一起去派出所報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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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只是幌子

“套路貸”意在房產

經審查,林飛和李某、周某是老鄉,3人共同出資做小貸生意,他們的目標不是高額的利息,而是借款人名下的房產。伍軍在此過程中的所有經歷,都是林飛事先設計好的,以達到侵吞伍軍房產的目的。

檢察官說,近年來,“套路貸”犯罪日益猖獗,此類犯罪具有一定的迷惑性,不同於簡單的高利貸,其詐騙過程更專業,組織更嚴密,隱蔽性高、起訴難度大,並且不以本息作為目標,而是盯上借款人身後的固定資產,應引起廣大市民的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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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套路貸”

今年以來,全國各地陸續出臺各類意見,嚴厲打擊“無抵押貸款”“校園貸”“車貸”“房貸”等形式的“套路貸”,那麼,究竟何為“套路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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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路貸”意為表面假借民間借貸之名,實則通過“虛增債務”“簽訂虛假借款協議”“製造資金走賬流水”“肆意認定違約”“轉單平”等方式,採用欺騙、脅迫、滋擾、糾纏、非法拘禁、敲詐勒索、虛假訴訟等手段,非法佔有公私財物的行為。具體有以下幾種情況:

1、吸睛誘餌。以“迅速放款”為誘餌吸引借款人,隨後以行規為由,哄騙借款人簽訂高於款項一倍甚至數倍的借條。比如借10萬元,欠條卻寫20萬元,在寫欠條時,會說“只是寫寫的,不會要你多還的”。

2、惡意陷阱。當還款日期臨近,借款人或借貸公司不主動提醒借款人將逾期,甚至以各種理由導致借款人無法還款,如公司電話故障、系統維護等,此後再以違約為由,要求收取高額的滯納金和手續費。

3、一借即收。出借人哄騙借款人前往銀行轉賬取款,留下銀行流水單為證據,隨即取走其中部分錢款。比如,出借人通過銀行轉賬給借款人20萬元,讓借款人立即取出後,自己拿走其中的10萬元,最後,借款人實際借款金額僅為10萬元,但銀行的流水單據卻顯示20萬元。

4、文字遊戲。出借人以“違約金”“保證金”“中介費”“服務費”“行業規矩”等各種名義騙取被害人簽訂虛高借款合同、陰陽合同、房產抵押合同等明顯不利於借款人的各類合同,玩文字遊戲製造各類陷阱,致使借款人違約,從而非法佔有借款人財產,甚至房產。

5、虛假訴訟。出借人與借款人口頭約定,製造資金給付憑證或證據,單方面認定被害人“違約”並要求“償還”虛高借款。在借款人無力償還的情況下,通過其製造的明顯不利於借款人的證據,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等手段向借款人施壓,以達到侵佔其合法財產的目的。

6、暴力催債。通過各種暴力手段使借款人產生心理恐懼,或心理強制等“軟暴力”手段索取非法債務。比如家門口潑汽油、撬門、一路尾隨等,使借款人無法開展正常的社交生活,只能躲藏。

同時需要提醒的是,明知他人實施“套路貸”犯罪,仍協助製造銀行走賬記錄,協助辦理司法公證,提供資金、場所、交通等幫助,協助以虛假事實提起民事訴訟,非法獲取、出售、提供公民個人信息,幫助轉移犯罪所得及其收益、套現、取現等,均涉嫌犯罪

怎麼遠離“套路貸”?

明白了“套路貸"的套路,它比“校園貸”、“高利貸”危害更大,屬於詐騙行為。要遠離“套路貸”,我們要做到:

1、儘量通過正當渠道貸款,特別要警惕“空白合同”。

2、形成正確健康的消費觀。

3、提高對不法侵害的辨別能力和自我防範意識,要有警惕性。若是遇上了“套路貸”,要保管好相關證據,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避免人身財產受到重大損失。

常州人,一定要提高防範意識

在貸款時一定要找正規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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