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大學

湖北大學

湖北大學前身是 1930 年創辦的湖北省立鄉村師範學院;1931 年更名為湖北省立教育學院;1949 年在此基礎上成立了湖北教育學院;1954 年更名為湖北師範專科學校;1957 年與武漢師範專科學校合併,組建新的武漢師範專科學校;1958年更名為武漢師範學院;1984年更名為湖北大學;2013年7月,湖北省人民政府、教育部簽署文件,共建湖北大學。官網http://www.hubu.edu.cn/。

湖北大學

湖北大學

本校特色辦學項目:

1.拔尖創新人才計劃

根據《湖北省教育廳關於實施普通高等學校拔尖創新人才培育試驗計劃》要求開設的特色培養項目;開設專業:人文社會科學類專業等。

2.產業人才計劃班

湖北省教育廳面向湖北省戰略性新興(支柱)產業和區域內重點產業實施的人才培養計劃項目;開設專業:應用化學、教育技術學、生物技術等。

湖北大學

推薦專業:

文科:工商管理、英語、漢語言文學、金融學、經濟學、旅遊管理等。

理科:工生物科學類、電氣信息類、高分子材料與工程、通信工程、商管理、英語、金融學、經濟學、旅遊管理等。

湖北大學

接下來介紹一下本校的錄取相關信息:

1.本校承認考生的政策性加分,並按政策性加分進行投檔,但專業錄取不考慮農村獨生女所享受的加分。

2.專業錄取時 以“分數優先”的原則按投檔成績(部分專業考察單科成績等條件)由高到低擇優錄取、安排考生的專業。 江蘇省第一批次文理科錄取的考生選修測試科目分別為歷史、物理,選測科目等級為 B+B 及以上,對投檔考生按照“先分數後等級”的原則排序錄取;內蒙古自治區的考生按“專業志願清”規則錄取;浙江省專業招生實行專業平行志願,按浙江省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執行。

湖北大學

3.特別提醒:

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只錄取填報有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志願的考生,專業服從調劑者視為此類專業間也服從調劑。中外合作辦學專業錄取的學生入學後不得轉換到非中外合作辦學專業。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包含:環境工程與科學類(環境工程)、政治學類(國際事務與國際關係)、材料類(材料化學)三個專業。

湖北大學

4.學校轉專業政策


湖北大學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