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子假裝“受害人” 編造上家“騙”自己

近日,黃島公安分局偵破一起微信銷售口罩詐騙案,犯罪嫌疑人丁某在實施詐騙後還假裝自己也是“受害人”,但被民警識破真相,目前丁某已被黃島警方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騙子假裝“受害人” 編造上家“騙”自己

3月5日上午,黃島公安分局泊裡邊防派出所接到陳某報案稱,其通過微信購買口罩時被騙28000元。據陳某講,3月1日,一個陌生微信號加他好友,對方是一名男青年,向他推銷口罩,當時他沒有買。3月4日晚,陳某聯繫對方購買1萬個口罩,並轉賬28000元給對方,不料僅僅一個小時後,對方就聲稱其“上家”聯繫不上了,他也被騙,並說陳某的錢是直接付給“上家”的,還將上家的微信號發給陳某。陳某說要報案,對方非常痛快地答應可以配合報案。

接到陳某報案後,民警展開調查,並通過陳某提供的聯繫電話與微信推銷口罩的男青年取得聯繫,對方自稱叫丁某,答應到派出所配合調查,但卻遲遲沒有露面。3月8日,在民警多次催促下,丁某終於來到派出所,他聲稱被一個叫“劉林林”的上家所騙。民警在隨後的調查中,卻發現諸多疑點,丁某所提供的一些情況其實都指向他自己。

3月13日,民警依法傳喚丁某,丁某一開始仍然大呼冤枉,堅稱自己也是“受害者”,但經過幾輪較量,丁某敗下陣來,最終承認“劉林林”是其編造的身份,所謂的“上家”就是他自己。

丁某供述,看到近期不少人在微信朋友圈發佈信息銷售或者求購口罩、額溫槍等,他就想借機倒賣賺取差價。陳某轉給他28000元后,丁某將自己的另外一個微信號發給陳某,謊稱是騙他的“上家”,並註銷微信號和支付寶賬號,關閉手機失去聯繫。隨後的兩天裡,丁某用騙來的錢大肆揮霍,購買價值不菲的品牌手機,打賞主播,購買生活用品等,很快就將錢花得所剩無幾。

警方提醒,通過微信銷售口罩等防疫用品的騙局一再上演,騙子的伎倆並不複雜,就是抓住受害人急於購買口罩的心理,騙取貨款,市民群眾要加強防範。


來源|青島早報 記者 劉海龍 通訊員 齊林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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