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兒“腦積水”是因為腦部畸形引起?故超聲排畸真的有必要?!

你以為“畸形”僅僅是指胎兒外在條件的畸形嗎?不,你錯了,還有神經管的畸形!

你以為胎兒畸形只發生在孕早期?不,你錯了,它主要在胎兒發育過程中體現!

你以為都臨近分娩了,不需要超聲檢查了?不,你錯了,為了保證胎兒和母體的安全,產前超聲檢查是必須!

胎兒“腦積水”是因為腦部畸形引起?故超聲排畸真的有必要?!

通過以上三個問和答,引出今天我要給讀者進行科普的孕期小知識、大智慧!

胎兒“腦積水”聽起來像是腦子進水了,不好使一樣,而的確患有腦積水的胎兒的表現便有智力低下!腦積水也的確如字面意思,就是腦袋裡面進水了,但這個“水”是腦脊液,指由於腦脊液的產生,和吸收平衡障礙所引起的腦室系統的擴張,主要分為先天性的腦積水,主要由畸形引起,如小腦扁桃體下疝畸形、第四腦室正中孔及側孔先天性閉鎖、腦導水管畸形、顱頸交界畸形等等先天性因素導致!

而引起胎兒腦積水的主要緣由,還是遺傳因素造成畸形,導致腦積水,但也可能是因為女性在懷孕的時候,受到了某些病毒的感染造成。所以在孕期女性一定要避免接觸有害化學物資,如含鉛或者苯環之類的化學物資,其次避免受到放射性沾染,還有避免在孕期服用藥物,包括西藥和中成藥,特別要注意避免使用跌打損傷的中成藥。

而對於這些外在因素所導致的畸形,孕媽百事通建議重點在於檢查預測,對於能夠給予干預的干預,不能夠干預的,在觀察致畸程度,能保留的保留,醫生不會放棄每一個小生命。

且一般來說超聲檢查在整個孕期需要檢查4次,這是也為了監測胎兒在發育過程中是否出現畸形:

第一次,孕早期判斷孕周的超聲診斷檢查;

第二次,11~13周+6天的孕中早期檢查;

第三次,18~28周的孕中期系統超聲檢查;

第四次,28~32周的孕晚期常規超聲檢查。

提示:從原理上分析,超聲檢查是超聲傳導,不存在電離輻射和電磁輻射,是一種聲波傳導。所以這種聲波對人體組織是沒有什麼傷害的,而且醫學使用的超聲低強度,對寶寶也是無危害的!

而一般來說,胎兒腦積水嚴重,會對出生後的智力、發育有嚴重的影響,可表現為精神萎靡、頭部不能抬起,同時伴有大腦功能障礙,出現癲癇、嘔吐、抽搐、斜視,眼球震顫,語言障礙,肢體癱瘓,共濟失調,行走困難, 及智力發育不全等症狀。

因此,對於超聲檢查排畸也極為重要,因為嚴重的腦積水,出於優生考慮,需要做選擇性引產,避免為孕婦家屬帶來更大的痛苦。

雖然嚴重的腦積水患兒的後果可怕,讓許多患者及家屬談腦積水色變,一旦查出胎兒有此問題就不知所措。但事實上,和多數疾病一樣,都有個緩衝期,孕期胎兒最大積液小於10毫米者,多為正常變異,消退的可能性很大;積液量在10到14毫米之間的,如果不是因為合併顱內外畸形或染色體異常,一般也不會造嚴重後果。

所以對於多數檢出的胎兒來說,腦積水都是可以消退的,孕婦和家人都可以放心,只有極少部分病情會逐漸加重,需要人工引產。且根據相關醫學單位的科學統計,輕度腦積水的胎兒不但大部分都在孕期內消退並順利存活分娩,而且在出生後的追蹤隨訪中,也不會出現顱腦結構的異常,這些患兒的治理和生長髮育都與同齡兒相同,沒有留下終身的影響。

孕媽百事通還不得不提示:對積液大於15毫米、顱內多部位積液者,若達到高峰孕周,即孕29~32周後仍無明顯消退,必須高度重視,做染色體檢查,尤需重視腦積水之外的顱外畸形。一旦判斷可能會有後遺症,應儘快引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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