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鬼”打人怎麼辦?關!

“酒鬼”打人怎么办?关!

張某平,湖南汝城籍人,愛喝酒,當地有名的“酒鬼”,他不修邊幅,喜歡留一頭長髮、脖子上還經常會戴一根粗粗的金項鍊(知情者都知道是假的),頗有一種飄灑不羈、獨領風騷的江湖之氣。

近日,“酒鬼”張某平不知為何又發起了酒顛,酒醉之後跑到別人店裡將人打傷......

“酒鬼”打人怎么办?关!

5月28日,張某平在豐州圩喝了些水酒後,帶著幾分醉意來到“小山商行”,突然無故拿起店裡一張四方凳朝來店裡購物的彭某夫婦兩人打去,造成彭某後腦部位受傷,在場群眾及時制止並報警。

豐州派出所民警趕赴現場後,將張某平控制。

“酒鬼”打人怎么办?关!

張某平因尋釁滋事被崇義縣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5日。

法治社會,任“酒鬼”再灑脫不羈,也須遵紀守法,否則必羈!

民警提示:

1、《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十五條 醉酒的人違反治安管理的,應當給予處罰。

2、尋釁滋事是指行為人結夥鬥毆的、追逐、攔截他人的、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的、其他尋釁滋事的行為。尋釁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場所無事生非、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破壞社會秩序,情節嚴重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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