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国际快速物流通道二期工程-春申湖路快速化改造工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州国际快速物流通道二期工程-春申湖路快速化改造工程(CSH-LM-02 )已由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苏发改中心[2017]36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市相城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其他国有:0.00%,招标人为苏州市相城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提出投标。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苏州市相城区

规模:本项目规模描述详见“6.其它明确事项”,施工合同估算价约为10270万元。

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E3205010304001532020001

标段名称 苏州国际快速物流通道二期工程-春申湖路快速化改造工程(CSH-LM-02)

招标范围 苏州国际快速物流通道二期工程-春申湖路快速化改造工程(CSH-LM-02)

工期(天) 417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含)以上资质,企业(具体要求详见其它明确事项)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提出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2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0月15日至2019年10月21日上午:8:00--12:00下午:12:00--17:30止,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评审时)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1月05日 09时30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5.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投标文件的申请。 5.4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人应当使用“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并上传交易平台。投标文件以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为准。 6.其它明确事项

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 (一) 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本项目采用预选承包商类别和组别:市政公用-Ⅰ组(以开标当日有效的苏州市政府投资建筑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为准)。 (5)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资质类别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 (6)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取得安全B类证书; (7)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业绩:企业自2014年10月1日至今承担过3000万元及以上的单项市政道路路面工程,质量为合格。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上的中标金额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验收时间为准。(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至少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的盖章)。未按上述规定提供材料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10)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11)本项目执行苏清办[2019]3号文(《省清欠办关于公布2019年春节前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被限制市场准入及通报批评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 (12)本工程执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相关规定。 (二) 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现任)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9)本次招标拒绝2017年1月1日至今因拖欠民工工资、拖欠分包商工程款造成恶劣影响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报的投标申请人参与投标。 (三)备注: (1)图纸等资料请在招标文件的附属文件中下载。 (2)开标时授权委托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CA锁按时参加开标会议;项目经理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按时参加开标会议。项目经理未按上述要求参加开标会议或资料未携带完全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3)因上线新的招投标系统,投标人需要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点击维护信息功能进入投标库维护页面,在此投标库中上传维护投标业绩证明材料,请投标申请人及时做好维护工作。 (4)投标人须在规定端口上传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5)本项目规模:本工程位于春申湖路,为春申湖路改造项目隧道高架沥青铺装标段。隧道部分包括元和塘西隧道、元和塘东隧道、阳澄西湖隧道,桥梁部分包括春申湖路高架、G524高架。元和塘西隧道设置一条主线+三对出入口匝道,主线隧道里程K1+040-K4+490,总长3450.00m;匝道隧道总长1644.00m。元和塘东隧道设置一条主线+二对出入口匝道,主线隧道里程K5+160-K8+020,总长2860.00m;匝道隧道总长1282.00m。阳澄西湖隧道设置一条主线+一对出入口匝道,主线隧道里程K9+830-K14+299.287,总长4469.29m;匝道隧道总长1928.07m。春申湖路主线高架里程K8+085-K9+692.524,总长1581m。G524主线高架里程GK2+387.708-GK3+356.285,总长966m。G524互通立交EN匝道总长278m、G524互通立交ES匝道总长420m、G524互通立交NE匝道总长180m、G524互通立交NW匝道总长217m、G524互通立交SE匝道总长210m、G524互通立交SW匝道总长1153m、G524互通立交WN匝道,总长995m、G524互通立交WS匝道,总长125m。(6)特别提醒:请各投标人投标前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施工合同备案中自查拟选派项目经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是否在其它工程中担任现场管理人员,避免中标后项目经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因在其它工程中担任现场管理人员处于锁定状态,无法办理施工合同网上备案。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http://szzyjy.fwzx.suzhou.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苏州市相城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相城区古元路105号

联系人:戴刚

电话:0512-65807015

招标代理机构: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高新区科技城潇湘路99号诚来智研发大楼

邮编:215000

联系人:陆志强、郑薇

电话:0512-68059163

传真:0512-68079725

电 子 邮 件:40577211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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