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侵权企业不再简单一判了之!瑞安建立惩戒联盟

重复侵犯、故意侵犯权利人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行为,将不再简单一判了之,近日,瑞安法院联合市监、文广旅体局、银行等单位打造惩戒联盟,首批30家侵权企业被纳入“黑名单”后,将受到多方约束。

被告单位温州福特安电子有限公司在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的情况下,组织生产印有泰科消防公司商标的防盗标签并在网店进行销售,构成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在瑞安法院对社会公布的首批30家知识产权严重侵权企业“黑名单”上,一一罗列了企业具体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原因等关键信息。

除了向社会公布侵权企业信息,被纳入“黑名单”的侵权企业,瑞安法院将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等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加强对上述企业日常监管;向政府信用中心、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报备,作为负面信息纳入企业征信报告。同时,对被列入名录并再次发生侵犯同一知识产权行为的,可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依次按照权利人所受实际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参照该知识产权许可使用费的倍数等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构成犯罪的,酌情从重处罚。此外,对五年内未再次发生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且已经履行生效裁判确定义务的,经企业申请可以从“黑名单”中移除。

据瑞安法院副院长马庆可介绍,目前司法实践中,重复侵权、恶意侵权、群体侵权等现象屡禁不绝,建立严重侵权企业“黑名单”制度,打造惩戒联盟,一方面让侵权企业曝光在阳光下,让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和社会公众更加关注其企业经营状态,可极大压缩其再犯空间。另一方面,通过加大对侵权企业的惩处措施,让侵权者付出更大代价,有助于净化整体市场良性竞争秩序,从而形成不敢侵权、不愿侵权的良好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