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车突然急刹导致后车追尾,前车究竟有没有责任?

现在道路上的车子越来越多了,走在路上就会经常见到两车相撞,追尾就是在交通事故经常见到的事情。所以老司机常常说"十次事故,九次追尾"。平常生活中我们经常见到前方车辆一脚急刹车子戛然而止,后方来车则反应不过来,虽然踩刹车了,但是还是追尾了。

车主一般都会选择报警,警察也非常喜欢处理追尾,因为责任好划分,一般都是后车的责任。这时候后车司机就很不服气呀,分明是前车一脚急刹车,后车来不及刹车才导致追尾,怎么能把责任都划给后车呢?

交通法规中没有说不能使用急刹车,一旦使用急刹车肯定是遇上紧急情况了,为了避免发生交通事故才会急刹车。交通法规中却规定了后车要与前车保持安全车距,在法规规定下,交警一般都是把责任判断给后车。因为有所谓的安全距离,所以即便是前车一脚急刹车停下来了,后车也应该有足够的安全距离来刹车,并且不能追尾前车。

按照交警分析,在发生追尾的交通事故中仅仅只是追尾,没发生其他情况,两车正常行驶,只因为两个原因:

一、后车没保持安全距离,因距离太短,刹车后不能停止。

二、后车没及时刹车,因驾驶员判断不准确或是驾驶员注意力不集中。

是不是所有追尾都是后车的责任?什么情况下追尾是前车的责任呢?小编告诉你,这种情况是有的,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前车的刹车灯故障,在行驶中因为前车的刹车灯故障导致的追尾,前车承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主要责任。

二、因为前车倒车,或是陡坡路段前车溜车,这种情况就是前车的全责了。

三、前车违章,因前车违章变道,产生压线、加塞的情况,前车还没有完成变道动作就发生追尾事故,前车承担全责。

有网友又说,如果连环追尾划分责任呢?连环追尾分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第一辆车无责;第二辆车负责第一辆车的损失和自己车亲前部的损失;最后一辆车负责第二辆车后部的损失及自己的损失。

第二种情况:第三辆撞击第二辆,第二辆撞击第一辆,那么第一辆车就只有一次碰撞的震感,第三辆车全责。交警会问第一辆车,被碰了几次,一次的话,就第三辆车全责。无人员伤亡的,当事人对事故原因及责任无争议的,交警应按快速处理程序当场解决。

由于一些事故存在争议,仅仅依靠当事的口述很难进行责任判定,所以有条件的车主最好配备有行车记录仪,以防万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