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25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红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19年12月31日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204,448,058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19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16,951,4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4,237,850元(含税),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64.13%。

2、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0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发展现状及持续经营能力,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并兼顾了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规定,有利于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利益,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较好地维护了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此项议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对公司经营性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红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