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株洲市市场监管局发布第13期违法案件通报

株洲网讯(记者 陈彦圻 通讯员 谭春艳)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紧盯疫情防控物品,以高压态势强化监管,对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前期,株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外发布12期共58起违法案例信息,现发布第13期违法案例。

【案例一】

3月11日,醴陵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家家大药房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该药房所售的全部药品均未按规定设置标签,无法向消费者直观展示商品价格、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等有关信息。当事人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及《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了未按规定进行明码标价的行为。

目前,醴陵市市场监管局依法依规对该药房处以责令改正上述违法行为;没收当事人违法所得162元,并处罚款4000元,合计4162元。

【案例二】

3月13日,醴陵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天天康梓熠大药房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店经营的一次性医用口罩未标明价格,当事人涉嫌构成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的行为。

目前,醴陵市市场监管局依法依规对该药房处以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对当事人不按规定明码标价销售口罩的违法行为处4000元罚款。

株洲市市场监管局欢迎广大群众积极监督,如发现相关情况请及时拨打热线电话12315进行举报,一经查实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