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视角丨惊雷作曲侵权,是否应当下架?


惊雷作曲侵权事件,前几日在各大平台闹得沸沸扬扬,一时间登上了各大平台的头条。随着网友源源不断的提供各种各样的证据,让惊雷一时间不知所措;惊雷所谓的“原唱”前几日向原唱作曲成学迅道歉,认可使用了其《姑娘跟我走DJ》作曲的事实,但是否认获得利益,拒绝下架。那么惊雷到底应不应当下架?

一、惊雷事件的导火索。

惊雷事件起因是国内著名音乐人杨坤在直播间直播过程中,针对惊雷的diss而引起;随着杨坤贬低惊雷作品,惊雷所谓“原唱”Mc六道对此予以回音,一石激起千层浪;在杨坤与六道互怼的过程中,惊雷作曲又成为了一大争议焦点,惊雷作曲侵权了。

惊雷作曲原唱音乐人成学迅突然说道,惊雷作曲涉嫌剽窃其拥有版权的《姑娘跟我走DJ》作曲;而后,惊雷作曲原创音乐人成学迅的出现,使得整个事件又被再一次推上了热点;MC六道惊雷作曲侵权成为了争议的焦点。


二、作曲对比,惊雷作曲侵权实锤。

随着时间的不断发展,网友纷纷的收集惊雷作曲和姑娘跟我走Dj作曲的对比视频;经过网友仔细的分析,以及姑娘跟我走Dj作曲原创成学迅的比对,惊雷作曲与姑娘跟我走Dj作曲形成了高度相似的情形;初步断定惊雷作曲确实侵权了。

随着时间的发展,成学迅不断的针对此事进行分析;同时也希望六道出来道歉,但是六道并没有认为其构成侵权;由于六道的回应引起了成学迅的不满,成学迅积极的通过采取法律手段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也让本次事件达到了最高点。

Mc六道在知晓成学迅准备采取法律途径解决本次事件后,发布视频公开承认自己使用了姑娘跟我走Dj作曲的事实;也进一步的认定了惊雷作曲已经侵权的事实;

但是六道认为其没有获得利益,从而拒绝下架。


三、惊雷侵权,原作曲要求其下架该作品于法有据,惊雷应当下架。

(1)侵权事实成立。网友提供的比对证据以及成学迅提供的比对证据、以及六道的自认已经形成证据链,六道侵权是客观事实。

(2)惊雷应当下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惊雷作品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发表其作品,构成侵权,应当予以停止侵权,即在各打音乐平台删除惊雷作品。

四、结语

随着惊雷事件不断白热化,凸显出来的是对著作权保护力度匮乏,缺少有力的法律规定来规范对音乐著作权相关权利的保护;

希望每一个人都应当尊重他人的劳动成果,如果需要使用最好征得权利人的同意,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如果你有什么观点,欢迎一起来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