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南京、天津、西安:用法治为营商环境织一道“防护网”

近日,在世界银行公布的《2020年营商环境报告》中,我国排名第31名,连续两年跻身全球营商环境改善最大的前十名经济体,这是我国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取得的重要成果。一直以来,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营商环境的法治化都处于极其重要的位置。在投资者对投资地区进行选择的时候,法治环境和经济环境、生活环境都起到决定性作用。


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把平等保护贯彻到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各个环节,用法治之手为各类市场主体架起了一张“防护网”,让营商环境更温暖,企业经营更有安全感。近年来,我国各大城市响应国家号召,加快法治营商环境建设步伐,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提供坚实制度保障。越来越多的企业得以茁壮成长,越来越多的民营企业家可以“安其居、乐其业”。


政府规范“有形之手”


长期以来,我国过去往往按照“正面清单”的理念来管理市场,准入文件繁多、审批程序繁琐,企业为了上项目“说破嘴”“跑断腿”的事屡见不鲜。近年来,不少城市针对市场管理痛点,力求厘清“有形之手”与“无形之手”的边界,加快市场经济领域有关法律法规“立改废释”,让政府和市场的边界更加分明,使社会经济关系调节更加有法可依。


就在今年1月,《外商投资法》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同步落地实施。据悉,这两部法律法规通过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协同联动、完善法治保障,对标国际先进水平,为我国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


海南三亚国家税务局开展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为主题的网络直播活动。


“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国家为了优化营商环境确实下定了决心、给足了力度,市场活力迸发、市场主体活跃的高质量、高水平发展格局势必加速形成。”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罗东川表示,《外商投资法》确立了我国新型外商投资法律制度的基本框架,对外商投资的准入、促进、保护、管理等作出了统一规定,是我国外商投资领域新的基础性法律。


与此同时,各地方政府响应国家号召,纷纷为优化营商环境出台相关政策,以期为民营经济发展创造有利环境,推动企业更好地落地生根。


据悉,近年来,南京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发展”推出了一系列便企利民服务举措,坚持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52项审批事项正式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积极构建“15分钟办证服务圈”,努力实现“网上办、就近办、马上办、一次办”。为做好优化营商环境立法工作,1月3日,南京市政府发布了《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新100条》,并表示将出台贯彻落实实施方案,全面推进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各项措施落实,为南京经济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江苏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南京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局长常和平表示,南京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在依法保障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方面开展了许多工作。他指出,为了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今后南京市公安局将着重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严格规章制度,规范文明执法。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使企业家安心经营、放心投资、专心创业。二是建立完善的行政管理制度,提高服务效率。努力为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三是提高省会城市首位度建设。要把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作为推动公安工作创新发展的大引擎,生成培育战斗力,全面助推公安工作。”


重拳出击,打造营商安全感


优化营商环境,除了给企业提供宽松的政策环境外,严明的执法环境也至关重要。多年来,选择性执法、执法不严等问题在少数地区仍然存在,成为影响营商环境的短板。如今,完善制度、加强监管、打造公平公正的企业竞争环境成为大多数城市的重点工作之一。


2018年12月,一张1283万元的罚单引发轰动。2018年,扑尔敏、甘草片、罗红霉素等百姓常用药价格突然大幅上涨,其背后上游原料药供应不足、快速涨价甚至断供等深层原因也浮出水面。经调查,三家冰醋酸原料药企交换产销量信息,最终达成共同提价的垄断协议。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果断亮剑,对三家冰醋酸原料药企依法处罚1283万元。“原料药垄断涨价会导致相关常用药价格上涨,影响百姓用药,必须重拳出击。”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局滥用行为调查处处长刘健说。这是我国实施《反垄断法》以来,在原料药领域开出的最大罚单。“法治能优化制度环境,让遵纪守法的企业不吃亏,加快市场优胜劣汰。”北京诚济制药研发部总经理童丰说。


浙江衢州设立营商环境建设受理协调处。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因为只有完善制度、加强监管,才能构建起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打造出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最大限度减少欺诈、违约、制假售假、投机取巧等不规范行为,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步入良性发展轨道。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在加快制定统一监管规则和标准的同时,各地政府部门把主要力量放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上,将一台“公平秤”高悬于市场上空,让营商环境更有序,企业经营更有公平感。


另外,市场对监管者立规矩也使得选择性执法越来越少。随着企业年检取消,《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出台,企业年报公示率从2014年的85.12%上升至2017年的91.81%。“年检往往名不副实,监管部门难有精力逐一实质性审查。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现在企业将信息向社会公示,监管部门将更多精力投入到抽检等监管上,能促进企业自律和社会共治。”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说。近年来,各地政府纷纷推动“互联网+监管”,推进监管信息“一网通享”,做到“一次检查、全面体检”,尽可能地减少对企业经营的干扰。


司法灵活,人性化守底线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良好的营商环境离不开公正、高效的司法环境。近年来,全国范围内的司法部门为创造良好营商环境,不断提升民商事案件的裁判水平,为市场主体提供有效的司法救济,尽力让市场主体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特别是涉及民营企业的“民刑交叉”案件,尽量避免“办一个案子,垮了一个企业,跑了一批企业家”的现象发生。


浙江省人大代表俞岚表示,2019年度浙江省绍兴法院各项工作都取得了长足进步,但在某些方面仍有进一步改进的空间:“在涉企案件调查方面,调查方式方法要结合法律和实际情况,加大对恶意诉讼的打击力度,尽量避免‘一刀切’的查封方式,以灵活的方式依法对企业财产进行查封,在保障申请人权益的同时也不能损害被财保人的利益,更不能让申请人投机取利、引发企业危机。”


助力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2019年,成都举行了国际知识产权行业峰会。


据悉,北京、南京、天津、西安等多个城市司法部门都着力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提升民商事纠纷案件审判质量,提高司法服务效率。针对企业反映的“案件审理周期过长、执行不力”等问题,缩短案件审理时间,推进“简案快审、类案专审、难案精审”。针对“僵尸企业”提供无效供给、占用经济资源的现状,探索民营企业破产重整效能。以零容忍态度查处利用审判执行权侵害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行为,对有疑点的案件进行再审、重审。


2009年3月,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衡水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张文中犯诈骗罪、单位行贿罪、挪用资金罪,张伟春犯诈骗罪,物美集团犯单位行贿罪一案,作出二审判决,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宣判后,张文中、物美集团均提出上诉。2018年5月,案件重审,随着审判长孙华璞手中的法槌落下,物美集团创始人张文中等来了公道。“我感动,我感谢,我感恩,最高法再审本案的意义,不仅仅是还我清白,还是党和国家对企业家群体的关注,是改革开放40年来推进依法治国的又一个新起点。”张文中说。


不戴“有色眼镜”看待不同所有制企业,让各类产权的所有者安心。改判张文中无罪,彰显了我国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依法保护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坚定决心。为这场“纠错”奠定基石的是一份完善产权保护制度的纲领性文件——《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意见》要求依法有效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公民财产权,有利于增强人民群众财产财富安全感,增强各类经济主体创业创新创造动力。”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教授常修泽说。


市民诚信,企业守法


除了规范立法、严明执法、高效司法,培育诚信守法的社会环境,也是推进营商环境法治化建设的基础。在“放管服”背景下,各地政府皆注重对市场主体信用和信息的监管。专家表示,目前相关部门重点着力建设诚信体系,加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应用,建成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系统,提高诚信违法成本,加大对违法失信的惩治力度,让市场主体“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据悉,自《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公布,各地社会信用条例纷纷出台,并搭建统一联网、统一规范的行政执法信息化服务平台,实现地市、省级与国家级平台的对接,形成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业务协同的政务信息“大系统”。推动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各级政府监管部门开放数据,并与政府审批服务、监管处罚等工作有效衔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成以来,已实现与44个部委、各省区市和70多家市场机构互联互通,归集信用信息超过316亿条,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打牢地基,监管效率越来越高。



2019年11月,全国工商联发布的《2019年万家民营企业评价营商环境报告》显示,广东、上海、江苏、浙江、北京、山东、天津、福建等地的市场诚信环境较好。但总体来看,各地守信激励机制与失信惩戒机制建设还存在优化空间。


法治既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也是其良性运行的根本保障。只要我们持续加强法治建设,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就能打造越来越好的营商环境,为市场主体平等竞争、蓬勃发展厚植土壤,为中国经济迈向高质量发展提供不竭动力。


文章选自《凤凰品城市》2020年1-2月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