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风区人民检察院运用科技手段提升食品药品“四个最严”公益诉讼专项工作质效

2019年10月18日,佳木斯市人民检察院下发了《佳木斯市检察机关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决定自2019年9月至2020年12月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专项行动。佳木斯市东风区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专项行动放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去谋划部署。现在是阻击新冠肺炎疫情的特殊时期,该院站在食品药品安全事关中华民族未来、公民生命健康安全、社会大局稳定的高度,加强与市区两级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协作配合,运用科技手段,在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开展检察监督工作,提升了食品药品“四个最严”公益诉讼质效,充分发挥了检察力量。

食品领域

2020年3月30日至4月3日,东风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联合东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科对辖区售卖水果的店铺、经营餐饮的单位后厨进行了联合检查。该院干警佩戴执法记录仪,全程对检查、取样过程记录,采用证物袋密封调取食物,随后在该院公益诉讼勘验检验实验室运用快速检测箱中食物检测仪进行检测,减少了司法鉴定和委托检测的程序,确定了危害人民身体健康的食品成分。经过检查检测,发现东风区个别超市售卖的水果硝酸盐超过标准含量,个别餐饮单位后厨卫生严重不合格、消毒柜未插电使用、冰箱冰柜没有及时除霜、生熟食品未分开放置。针对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问题,该院将按照“四个最严”的标准向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书,督促其依法履行法定监督管理职责。

药品领域

2020年4月4日至4月10日,东风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联合佳木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综合执法支队、社区工作人员对辖区药品经营单位进行了联合检查。在检查过程中,该院干警携带执法记录仪、便携式打印复印机器,针对药品经营单位存在GSP药品阴凉柜放置药品,但没有接通电源,未按规定对温度进行监测和记录,营业人员工作时未佩戴有照片、姓名、岗位等内容的工作牌等药品安全隐患问题及时制作调查笔录、现场勘查记录,并要求药品经营单位立即整改,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监管职责。

东风区人民检察院运用科技手段收集、固定证据,加强与行政机关工作联系,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形成了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高压态势,提升了案件质效,有效保障人民的身体健康权益,维护了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