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梁园区法院: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见证强制执行

为进一步增强执行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维护司法权威,4月16日上午,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在商丘市某家属院内对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依法采取强制执行腾房措施,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见证整个执行过程。

据了解,2011年8月,王某、马某华夫妻二人向刘某印借款10万元,并以商丘市某家属院三十号楼三单元506室的房产作抵押,出具借条一份,约定还款期限为2012年2月28日;2012年4月,王某又向刘某印借款3万元,并出具承诺书,而后不久偿还了7900元,约定所有借款于同年5月1日前一次性还清,如不能还清,被告自愿补偿原告经济损失10万元。同年6月,王某、马某华办理离婚手续,约定所有财产归马某华,债权债务归王某承担。借款到期后,二被告以各种理由拒绝还款。刘某印将其二人诉至法院。经法院依法审理认为,原、被告约定的10万元违约金超出了法律规定,其违约金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计算,遂判决:被告王某、马某华需共同偿还刘某印10万元及违约金;被告王某偿还原告刘某印2.2万余元及违约金。王某、马某华无视生效判决,长期躲避执行。刘某印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为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梁园区法院向被执行人发出限期腾空房屋公告。公告期满,被执行人仍未履行。为确保申请人权益,法院决定对被执行人房屋实行强制执行腾空清退。4月16日,执行干警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的共同见证下,对屋内所有物品逐一清点、拍照并进行登记,腾房活动全程录音录像,实时掌握执行动态,确保执行工作的公开、透明。


经过1个多小时的紧张作业,顺利将该房屋腾空,并移交给申请人。参加见证执行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对法院严谨的执行程序表示赞扬,表示希望多组织见证活动,让广大民众更多的了解法院的执行力度。 (王建华 张艳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