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税务局推行税务文书电子送达落实“非接触式”办税

为进一步便利纳税人办税,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提高税收征管效率,减轻征纳双方负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电子政务等有关制度规定,结合税务文书送达工作实际,濉溪县税务局针对纳税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发票票种核定及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审批三项连续业务,着力推行税务文书电子送达工作。

4月10日正式向纳税人推送了第一份含有税务局公章的电子文书,纳税人无需再到税务局大厅,通过电子税务局申请办理上述三项业务。税务局网络受理后,通过金税三期核心征管系统向纳税人推送电子文书,纳税人再次登录电子税务局即可看到电子版的税务通知书。此举进一步实现了办税业务“多走网路,少走马路”,节约办税成本,优化办税体验,增强了纳税人的获得感。县税务局将严格按照省、市局工作计划,后续推出更多电子文书送达业务,覆盖更多业务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