綦江警方:成功破獲兩起非法捕撈水產品案

為保護良好生態環境,綦江公安扎實推進禁漁工作,一方面加大宣傳教育,提高漁民法律意識,另一方面加大巡邏力度,依法打擊非法捕撈行為。五一節日期間,綦江警方將節日安保和打擊工作相結合,相繼破獲兩起非法捕撈水產品案,成功打掉一非法捕魚團伙,現場抓獲犯罪嫌疑人6名。

5月1日21時許,綦江區公安局石壕派出所在加強節日期間轄區安全巡邏防範時,發現轄區洋渡河兩河口河段內疑似有人捕魚。民警立即高度警覺,組織力量將正在使用魚網捕魚的王某、張某二人抓獲,當場查獲魚網、網兜、頭燈等捕魚設施一套,漁獲物21條。經審查,二人對結夥實施非法捕撈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今年進入禁漁期以來,綦江區公安局東溪派出所強化轄區禁捕流域的巡邏防控工作,5月6日,通過前期線索摸排以及蹲點守候,東溪派出所在東溪鎮紫街綦河流域將涉嫌非法捕撈水產品的李某其、陳某、費某某、盧某抓獲,現場扣押漁網兩張,活魚31條。經綦江區農業綜合執法支隊認定,扣押的漁網屬於規定禁用的漁具。經審訊 ,李某其等4人對自己在禁漁期使用禁用漁具非法捕撈水產品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目前,李某其、陳某、費某某、盧某已被綦江區公安局採取刑事強制措施,該案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警方提醒:違反保護水產資源法規,在禁漁區、禁漁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撈水產品,情節嚴重的,涉及非法捕撈水產品罪。希望廣大群眾自覺保護水域生態環境,堅決杜絕非法捕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