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丹科技年报与招股书财务数据打架 低价销售涉嫌销量造假

  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2,830万股,募集资金6.376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 54,168.18 万元用于年产5万吨高光纯L-乳酸工程项目及年产1万吨聚乳酸生物降解新材料项目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1.8亿元,其中补充流动资金金额占募集资金比为33.23%。公司主要从事研发、生产、销售乳酸及其系列产品。

  在金丹科技公开披露材料中,部分产品存在对直客销售几个低于经销商销售价格异常情况,财务数据与年报相差加大涉嫌虚假披露销售及采购,及土地使用权金额存在虚报等情况。

糖化渣直销价格低于经销商采购价有违常理

  对经销商销售一直以来都是财务造假的常见情况,公司主要产品通过经销商销售,而公司销售给经销商的价格高于直销客户价格令人质疑销售的真实性。

  在招股书中公司披露糖化渣的直销单价分别为1508.28元/吨、1472.45元/吨、1671.00元/吨与1612.53元/吨。在糖化渣销售情况中,大部分是被经销商消耗。招股书披露对经销商销售单价分别为1595.11元/吨、1491.55元/吨、1681.80元/吨与1608.93元/吨。

  从此中可以看出,公司直销价格分别比经销商采购金额差额分别为86.83元/吨、-19.10元/吨、-10.80元及3.60元/吨。2016年至2018年公司对经销商销售价格均高于直销客户价格,这似乎并不符合常理。经销商高价采购的理由在哪里呢?公司并没有给予回复,让人怀疑公司对经销商销售数量的真实性。

年报数据与招股书披露打架 购销真实性存疑

  招股书披露2017年、2018年前五大客户销售价格合计分别为10902.54万元、11193.05万元,分别占营业收入比为16.70%、13.95%,合计当期营业收入金额分别为65284.67万元、80236.92万元。

  公司为新三板挂牌转板企业,在2017年、2018年报中披露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分别为10898.17万元、11102.78万元,分别占当期年度销售比为16.78%、13.84%,合计当期年度销售金额分别为64947.38万元、80222.40万元。招股书实际计算出的营业收入与年报披露分别相差337.29万元、14.52万元,与披露营业收入金额之差分别为45.25万元、14.52万元。

  在采购方面,招股书披露2017年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合计为11695.15万元,占采购总额比为19.89%,合计当期采购金额为58799.15万元。在年报中,公司披露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合计为10447.52万元,占当期年度采购比为26.97%,合计当期年度采购总额为38737.56万元,招股书与年报披露采购总额相差20061.59万元。

募投项目用地披露矛盾 无形资产金额披露失真

  2017年末。公司无形资产期末原值较2016年末增加3848.76万元,主要系2017年公司购置三块土地使用权所致。根据公司披露信息可以锁定这三块土地使用权分别为豫(2017)郸城县不动产权第0001436 号、豫(2017)郸城县不动产权第0001598号、豫(2017)郸城县不动产权第0001562号,这三块土地使用权取得金额合计为3974.64万元,较招股书披露金额多披露26万元。

  在招股书披露,公司募投项目使用地块分别为豫(2017)郸城县不动产权第0001436 号与豫(2017)郸城县不动产权第00011598号。而在公司募投项目中披露,拟使用募投项目用地分别为豫(2017)郸城县不动产权第0001436 号与豫(2017)郸城县不动产权第0001705号,豫(2017)郸城县不动产权第0001705与豫(2017)郸城县不动产权第00011598号属于不同地块。

产能利用率低且销量存疑

  报告期内,公司乳酸类中高纯乳酸的销售数量分别为3697.69吨、2720.17吨、3400.91吨、1722.96吨。乳酸的销售量分别为67337.87吨、74566.44吨、74492.58吨、35072.34吨,产能利用率分别为82.69%、82.95%、83.26%、78.67%。

  在乳酸的销售中,公司在产量上披露外销数量分别为67495.69吨、73023.79吨、75788.42吨、34411.74吨,而在披露乳酸的销量中披露数量分别为67337.87吨、74556.44吨、74492.58吨、35072.34吨,两者销量披露不一致。

  公司采取的是以市场为导向、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之下,公司外购数量较大导致存货。

  报告期内,公司外购乳酸盐数量分别为849.73吨、509.73吨、519.12吨、344.35吨。当期公司乳盐酸的产量分别为14775.60吨、16623.22吨、20067.44吨、11003.88吨,销量与产量之差分别为510.62吨、585.09吨、450.28吨、133.42吨,外购数量分别与产销差数量为339.11吨、-75.36吨、68.84吨、220.93吨。而公司采取的是以市场为导向、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

  带此疑问,《壹创财经网》向公司求证此次募集资金拟建设5万吨高光纯 L-乳酸是否与公司现有产品中高纯乳酸为同一品种?如果是同一品种,以目前高纯乳酸销售数量的情况,公司如何消化高达10多倍的产量?如果不是,那么公司尝试新产品,并大规模建设产能规模是否存在较大风险?在以产定销的模式之下,为何无计划的采购乳酸盐数量从而导致库存增加?公司没有给予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