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后男方要回86万彩礼,法院二审判决:维持原判

在2017年6月至2019年10月的关系期间,来自杭州的俞先生先后通过微信向烟台女友徐女士发送了40多个红包,并购买了宝马汽车,总价超过86万元。分手后,于先生要求女士将红色信封和车辆退还。投诉将徐女士告上法庭。招远市人民法院裁定,徐女士退还逾84万元。徐女士拒绝接受该决定,并向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7月2日,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开庭审理,最近宣判了二审判决:维持原判。该名妇女拒绝接受该判决,并说她将申请重审,并希望寻求检察官的审判监督。

在建立关系的两年中,于先生和徐女士先后使用微信转账和红包向徐女士发送了成千上万,甚至十万以上的信。在此期间,他们还发送了邮件。一辆价值超过38万的宝马汽车。

事故原因始于去年十月。于先生和徐女士分手后,于先生将徐女士告上法庭,要求徐女士归还之前的86万元礼品费。在二审判决之前,山东省招远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退还徐女士84万元。徐女士拒绝接受判决,并向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近日,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二审。二审裁定最近宣告成立:维持原裁定。徐女士仍然说她将继续上诉。他还声称:“全国许多人都在关注她的案子。该判决的结果将对社会产生不利影响。他们认为许多男孩都喜欢女孩,他们用钱砸了他们。在过去的两年中,他们被陆续转移给我。它们都是礼物,是购车的有条件礼物。因为婚姻是免费的,所以我认为第二次审判的结果是不公平的。”

用徐女士的话,我可以大致了解她的想法:在男女关系期间,男友自愿提供了86万,但法院明确表示这是一种礼物。每个人都爱上了男孩。粉碎后,还给男朋友怎么样?婚姻是自由的,谁愿意结婚,谁拥有最终决定权。

因此,既然您不打算结婚,为什么要收取别人的钱呢?如果您不想嫁给对方,则应拒绝接受他人的钱和汽车。我在这里看到徐女士的目的很明确。在这件事上,许多网友认为,如果徐女士胜诉,将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并允许更多人效仿徐女士的行为。相反,这样的结果将对社会产生良好的影响,并使社会正确的价值观。

这次事件之后,更多的人了解到,在目前的时刻,更多的物质女性不应仅仅为了金钱而欺骗别人的感情,否则她们最终将被遣返。你在想什么什么目的?我应该比任何人都了解。

但是,仍然有些人持有不同的意见。在男女关系中,男人应该为女人花钱。分手后可以归还花掉的钱。显然,这是卑鄙的行为。这是否意味着男人失去了女人?有没有损失?只有男人付钱吗?他认为女性应该独立,并对徐女士的经历表示同情。

律师声明

在此案中,法院通过提及“美女礼物”判处该名女子返还80万元。我国返还彩礼的规定在《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中。当事人要求退还按照习俗支付的彩礼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不共同生活;

(3)婚前付款给付款人造成了困难。

前款第(二),(三)项规定可以离婚。

根据第一款的规定,江西新哲律师事务所南昌市高级律师李律师表示,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则可以返还彩礼。

本案纠纷的重点是,能否将余先生转给徐女士的款项归还“美丽礼物”。

于先生和徐女士的恋爱关系。双方之间的货币交换应基于两个恋人之间的关系并以结婚为目的。因为双方都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所以这笔钱是有取消条件的礼物,捐赠者可以要求取消礼物。

赠送礼物时,我国法律允许受赠人承担某些义务,并且礼物的法律效力也可以通过附加条件(或附加期限)来调整。但是,有条件(有时间限制)礼物和附加义务的礼物之间有严格的区别。在具有附加义务的礼品中,附加义务与捐赠合同本身的法律效力无关,并且由于附加义务,捐赠的效力不会被取消或推迟。在有条件的礼物(有时间限制)中,条件的达成(有时间限制)与礼物的有效性或取消直接相关。

于先生于5月26日提供了与徐女士的微信聊天记录。他第一次称呼徐女士的岳母为岳母。通过微信聊天,可以看出两个人聊天时都有明确的结婚意愿。在通常意义上,两党不是男女朋友。于先生给许女士的钱和购车的金额是巨大的,这显然与普通恋爱中的夫妻不同。表达爱意的小礼物。这超出了普通礼品的范围。因此,于先生要求的退款不应被视为无条件礼物,而应被视为有条件礼物。徐女士没有与于先生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也没有完成送礼的条件。于先生有权要求取消礼物。

由于于先生赠予的钱是用于结婚的,并且类似于彩礼的作用和性质,法院参考了彩礼的规则,接受“美礼”的一方应返回之前收到的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