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将立法禁止食用狗肉?你赞同吗?

4月8日,农业农村部公布了《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包括家养的传统畜禽和特种畜禽共31种被列入目录,可以用于食用等商业利用。其中提到,

狗已从传统家畜“特化”为伴侣动物,我国不宜列入畜禽管理。

面对这样的法令,你赞同吗?笔者认为,将食用狗肉一刀切的禁止是不合适的,也是不现实的。

第一,中国一直以来就有食用狗肉的传统,特别是一些地区和民族,现在还有大量食用狗肉的习惯,比如玉林狗肉节,比如我国朝鲜族人民一直以来的饮食习惯。狗作为六畜的一种,被驯化的历史非常久远,食用正规渠道的狗肉不但安全而且符合传统。



第二,目前禁止食用狗肉的征集意见稿并没有涉及相关的处罚条例,也就是说,就算是法令通过,你并没有在大庭广众下大张旗鼓的食用狗肉,相关部门也没有办法对你进行处罚。到最后,这条法令就算真的通过,最多也就是会对正规的狗肉生产企业造成影响。正规的企业被关闭,而部分民众的饮食习惯没有被改变,只能导致地下狗肉市场猖獗,一方面缺乏正规检验检疫部门对肉类安全进行把关,另一方面也会对宠物犬等犬类的安全带来隐患。



第三,我国目前与狗肉养殖销售有直接关系的企业达4万余家,加上上下游的饲料、设备、物流……等相关企业,涉及从业人员可谓相当庞大,一旦对正规狗肉生产渠道一刀切,对社会经济的影响是相当大的,也会对相关从业人员的生活带来影响。


第四,很多禁止食用狗肉的人忽视了一个问题,犬类其实是有分类和不同功用的,可以分为工作类、宠物类和实用类,真正的食用犬类,与饲养者、商家、食客都不是宠物与主人的关系,而是食材与人的关系,跟我们其他肉类来源是一样的。不少人也拿宠物猪当宠物,能够因此禁止其他人食用猪肉吗?不能因为吃猪肉的人比吃狗肉的人多,就禁止狗肉爱好者的权利吧。

第五,任何法令的颁布都是要有事实作为依据的,也就是,你颁布需要证据。征集意见稿上面说,“国际上普遍不作为禽畜,我国不宜列入禽畜管理。”目前,是有100多个国家是禁止吃狗肉的,但是,也有另外100多个国家是吃狗肉的,那么,我们应该按照哪个国际惯例来办事?哪个都不应该。比如印度禁止吃牛肉,印度人口达13.89亿,超过世界总人口的18%,远超欧美总人数,那么,为什么没有人要求其他国家不允许吃牛肉。在部分问题上,为了方便交流,促进发展,我们适当的遵循国际标准是合理的,但是在涉及到与民生息息相关的问题时我们的准则应该是国情,我国有食用狗肉的传统,食用正规渠道的肉狗是安全的也应该是合理的。

最后,不管赞同还是反对食用狗肉,反对虐待动物是我们作为人的一个最基本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