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一个人三年是一种怎样的感受,这些年你是否真的喜欢过

夜深了,突然有点伤感,恩,想她了。

三年多了,还没能忘记,一个人,一座坟,不知何时能更改。有人曾给我说,表白了有成与不成两种可能,没有表白就没机会说浪费青春。

“最坏的结果不过被拒绝”,咱死心从头再来也是杠杠的。我想我属于没有表白但也不曾说是浪费青春吧。我这个人不太会说好话,我曾扪心自问自己是否真正喜欢她?答案是肯定的,我是喜欢的,所以我就用行动告诉了她,而不做“纸上谈兵”。虽然几年过去了,我们彼此除了友谊更近一步,别的几乎没有变化,但这点我已经知足了,“不做让自己后悔的事”。

我曾想过,为什么我没有勇气去表白?虽然有的人会建议“告诉对方,不要给自己留下遗憾”,但我觉得与其可能让彼此关系变得尴尬,还不如做点实事,用行动告诉她!

三年了,虽然这三年我不是阿哲的“泪三年”,但我也没有“乐三年”,这种喜欢,我觉得已经是内心深处的喜欢了,只藏在自己心里一个小小的角落里,偶尔翻出来看看。

我曾在天涯社区看到过这么一篇文章《致那些年我暗恋过的男神》,作者提问道:“默默喜欢一个人三年,这算不算爱?”我觉得是,虽然没能大声说出我爱你,但爱并非要说出口才算爱!反之,那些说出口的我爱你并非是爱。

喜欢你变成了我的习惯,只是和你无关”

知乎中有人这么写道:“喜欢她9年快10年了,明明知道不可能但还是努力了,失败了”,我想说,失败了并没有什么,感情这种东西不能勉强,只能说是这份感情一开始就是个错误,错误的时间错误的地点遇见错误的人,可能很难释怀,但现在努力放下开始新生活,不好吗?

我不介意等你,只要最后等到的人是你,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