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415病假事由与行为不符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关于医疗期解除合同的规定

第42条: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的,单位不能依据第40条(无过失性解除)、第41条(经济性裁员)解除劳动合同。

法院确认事实

牛蛙于2015年9月入职大江公司处,双方签订了自2015年9月起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018年9月,大江公司向牛蛙发送《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载明:“……自2018年5月起,你以趾骨骨折为由申请病假,并告知病假期间一直在家休息。然而根据你多次面谈沟通,你本人承认在病假期间存在出境等行为。鉴于你病假期间的行为与病假事由不相符且未能提供合理的解释及相关证明,同时在公司向你了解相关情况时前后表述矛盾,没有提供真实信息。你的前述行为严重违反本行的《纪律处分》等规章制度,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二)款规定,决定与你自2018年9月起解除劳动合同(你的最后工作日为2018年9月X日)……”。

上海市:劳动仲裁

2018年10月牛蛙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大江公司:1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仲裁裁决:对牛蛙请求不予支持。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一审

牛蛙不服提出诉讼请求:判令大江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称…2018年4月自己因意外脚部受伤骨折,经医生建议和公司同意,受伤后一直在请病假治疗过程中。…9月大江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系违法解除,应依法支付赔偿金…。

大江公司辩称:牛蛙于2018年5月告知脚趾骨折在家病假休养,然根据了解牛蛙在病假期间曾出境至香港,此后在与牛蛙多次沟通中,其没有能够提供合理解释和说明,并隐瞒相关事实,大江公司认为牛蛙上述行为与病假事实不符,也违反了诚信原则,故解除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

另查明,…3、大江处纪律处分制度规定:职员提供虚假…,变造或伪造虚假的就诊记录,病历资料、医疗费用凭据等证明或材料;…构成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给予解雇。4、牛蛙因趾骨骨折至医院就诊,相关医院开具了日期自2018年5月2日至2018年9月27日的病假单。

审理中,1牛蛙提供…香港治疗票据;证明曾在香港进行治疗。大江公司对上述证据真实性均不予认可。…4牛蛙申请证人作证,证明大江公司第一次探望的情况等。大江公司对证人证言不予认可。5大江公司提供2018年8月家访谈话录音及文字整理稿,证明牛蛙从香港回来后仍然向公司说自己行动困难,无法行走,与其7月31日出境行为不符。另,6大江提供2018年9月面谈录音及文字整理稿、7月24日开具的病假单,证明牛蛙此前陈述脚趾骨骨折,在家卧床休息,一直在上海。后被发现在病假期间出境到香港,且在与大江公司沟通过程中前后矛盾。牛蛙对,5/6真实性无异议,但认为存在断章取义的情形,对证明内容不予认可。7牛蛙表示其去香港的目的系为了办理保险事宜…且并未提前告知公司。系因有人举报才陈述了去香港购买保险的事实。

一审法院认为:根据法律规定,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首先牛蛙于2018年7月31日至8月3日病假期间确系存在出入香港的情形,…法院认为,判断牛蛙病假期间外出行为是否合理应从其病情、外出目的以及行为等综合考量。…牛蛙因趾骨骨折自2018年5月起病假,截至2018年7月外出时,已将近3个月,虽牛蛙在与大江公司谈话时表示行走困难,但并无证据证明7月31日至8月3日期间牛蛙的病情需要绝对禁止外出;二则,牛蛙对于其外出香港的目的做了一定的解释,并提供了初步证据予以证明,同时,大江公司也并无证据证明出入香港系因游玩或存在其他明显有违病假事实的行为。其次,大江公司提供的录音来看,虽在谈话中牛蛙起初并未明确承认曾出入香港,然之后牛蛙也承认了相关事实并作出了解释,故该行为虽存在一定不妥之处,但尚不足构成严重违纪之情形。

一审法院判决:一、大江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上海市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

大江公司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称1自2018年5月起牛蛙以左脚第五趾骨骨折为由申请病假,并告知病假期间基本都呆在家里,需要“卧床静养”以及“适当下地不负重做牵引左脚运动”等。然而,牛蛙却在脚伤病假期间多次至外地并出境香港,与病假事由严重不符。此外,在病假期间的沟通中也存在前后矛盾…。在发现其出境后,多次要求其提供说明和材料时,牛蛙拒不配合。2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可见,病假的本意就是劳动者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治病休息给予的假期,劳动者在病假期间的行为应与病假事由相符。然而事牛蛙在左脚趾骨骨折,处于连续病假中,却多次往返外地(昆山、江苏周边)和出境去香港,足以证明其存在与病假相悖的行为。...4经大江公司核实,…牛蛙出境香港不是为了购买保险。且牛蛙是以脚趾骨骨折不能走路为由长期申请病假。…即便是为了购买保险,也不能成为病假期间出境香港的合理理由。如果病休期间可以出境香港,则更可以返回银行上班。…5《职员规则手册中》的《纪律处分》制度也明确了“诚信”条款。牛蛙出境香港,但家访时却表示“脚长时间不落地了,一下子站起来就四分五裂”,“还是不能走路”。9月7日面谈中,先是否认病假期间至外地,在银行提醒诚信问题的纪律惩处后,转而表述其至外地是处理保险理赔。…但拒绝提供任何证明材料。

牛蛙称:其提供的病假单是真实的,公司没有证据证明病假是虚假的。医嘱也没有绝对禁止出行。自己去香港是治疗脚伤,并且办理保险。公司没有证明自己去香港为何不合理。不存在为逃避工作而谎称病假。…牛蛙表示出行是私事,没有向公司汇报的义务,与诚信无关。直到公司表明交谈意图以后,牛蛙如实作了陈述。

… …

经审理查明,一审法院认定的事实无误,双方亦无异议,予以确认。

二审中,大江公司提供情况说明一份,以证明牛蛙赴香港并不是为了购买保险。牛蛙对情况说明的真实性无异议…。

年8月16日牛蛙与工会人员及HR的谈话记录显示,牛蛙提及“上次尝试站起来,因为脚长期不落地了,一下子站起来就四分五裂”“现在我只能在房间”。9月7日的谈话记录显示,“HR:所以离开上海什么的更不可能了?”“牛:很难,那就外地这种,对,那比较难的。”。9月12日的谈话记录显示,“牛:…我其实是7月30号的时候就是去到香港…是想买保险……”。

二审法院认为: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牛蛙因跖骨骨折,开具了2018年5月2日至9月27日的病假单,期间去过香港。然而在大江公司前来了解情况时, 却表示“只能在房间”,尤其是9月7日大江公司明确表示来了解可能不在上海的解释,牛蛙仍然没有明确告知其曾赴香港。牛蛙的该行为构成纪律处分制度规定的“职员提供虚假、误导或有重大遗漏的记录、文件、个人信息或声明陈述或隐瞒不良记录等不诚实或欺骗行为”,据此解除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一审认定系违法解除确有不当,予以改判。

二审法院判决:一、撤销一审判决;二、驳回牛蛙一审所有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