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产权证的房屋也不能过户?

我买的房子明明有房产证,为什么去办过户的时候被告知不能办理变更登记手续?这是怎么回事?

2017年中旬,李某为了孩子上学问题,向张某购买了位于某处的学区房。签订合同前,张某向李某出示了房屋所有权证书。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之后,李某向张某支付了购房款,张某将收取的购房款交付到银行解压后,随即当地的不动产登记局申请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手续,但却被告知因房屋只有房屋所有权证而没有土地使用证,无法办理变更登记。这是怎么回事呢?不动产登记局的工作人员解释到:根据国土资源部颁发的《不动产登记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二款“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和森林、林木等定着物应当与其所依附的土地、海域一并登记,保持权利主体一致”的规定,今后办理不动产登记,土地使用权以及房屋所有权必须一并登记,仅有房屋权属证书或只有土地使用权证的,依照上述规定,不能给予办理不动产变更登记。

因张某的房屋的土地是单位的划拨地,如果要办理土地使用证,还要支付土地出让金,但张某李某均不愿交付。李某只能向张某提出解除合同,要求张某退还购房款。张某称愿意退还,但购房款已经支付给银行解压,短期内无力退还。李某房子没拿到,钱暂时也要不回来,一时间真是落个钱物两空。

小编在此提醒各位,日后买房买地,需看清标的物是否同时具备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避免标的物无法过户,钱物两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