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价买房!呼和浩特推最强人才新政

4月18日,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大学毕业生安居工程(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

根据通知,具有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往届3年及以内),在试点范围内就业或自主创业的,可凭相关证明材料依程序申请享受安居住房政策。

大学毕业生住宅平均销售价格按照项目所在区域市场价格的50%确定,产权交易涉及相关税费按规定由建设单位和购房者分别承担,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采取按揭或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最低可按20%支付。

已婚大学毕业生且具有呼和浩特市户籍的,可申购大学生住宅。夫妻双方均符合申购条件的,最多可申购一套大学生住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