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影》这篇文章为什么会成为经典,你所不知道的秘密

学法咨询师 项恩炜


《背影》的第一句话“我与父亲不想见已二年有余,【逗号】我最不能忘记的是他的背影。

一上来,是说“我”,当然是朱自清本人。“我与父亲”,怎么不就是“我和父亲”呢 ?“和”和“与”的差异在哪里?“和”更接近于现代汉语当中“我和你”“谁和谁”。而说“与”有没有感觉书卷气更重一些?有没有感觉文化的味道更重一些?有没有感觉正式的味道更重一些?为什么不是“我与爸爸”“我与老爹”,而是说“我与父亲”“父亲”是书面语。“爸爸”是口头语。多一些尊敬尊重。

大家就是会发现,这是一个,极有文化的底蕴的,很有书卷气的一对父子之间的记录。“不相见”,你看,是“不相见”而不是“我没见我爸多少年”。不相见意味着什么,是我没见到父亲,而父亲也没见到我,这是什么关系?是怎么样的一对父子,才可能是我也不想见你,你也不想见我。没有主动去见面,终于见了一次,这个故事,会是怎样的一次见面呢?

不相见,多久呢?两年诶,不是的。他说不相见是“二年余了”,而且加上一个“已”,二年余了,那他是觉得不相见的时间是多了还是短了呢?你看作者很明显, “已”二年余了。这个相见的时间真是长了,太久了。动笔写的一瞬间他是觉得,两年,我们爷俩互相之间,都不愿意谁见谁的时间,当时觉得恨不得三年时间,现在猛然发现“已两年余了”。

尤其注意这个“了”,为什么不说,我与父亲不相见两年多,后面还加一个“余了”。凡是这种“了”出现的时候,通常是语气节奏都放缓一下。把语气虚化一下,“二年余了”。其实你看他内心的情感多么的复杂的背景下面,冲突是多么深的背景下面,终于见面了,而且怀着一种对过去两年有意识反思的情况下面,终于见面了,情感冲突是非常大的。结果他来了一个“二年余了”,一个“了”,轻声,有没有味道?一个“了”一下子化重为轻啊。

为什么要读这个逗号呢,因为我本来以为这个地方是一个完整的独立的句子,交代清楚了故事发生的背景。情感是极度的节制,用语极其朴素。而且比例,用很轻巧的词语来驾驭自己内心的沉甸甸的复杂的情感,这个地方加个句号就可以了。他是个逗号,原来这句话,不是完整的一句话。说这句话,为了说下面那句话。后面还有半句呢,得往下看。

什么叫“我最不能忘记的”,一般来说就是,我印象最深的,对不对?他偏不这么说。他说“我最不能忘记的”,什么意思呢?他忘记了很多很多。因为这两年这两个人不是不相见吗? 他要忘记一些东西, 努力地故意地甚至极力地忘记。然而,忘记很多, 这个情况下,还有东西忘不掉,他最不能忘记的,是什么?就是这个故事,这种情感。

而这个“他” ,诶,显而易见,就是近十几个词之前的,我与父亲,最不能忘记的,核心的核心,就是父亲的背影。 所以“背影”完整的来说,是父亲的背影。“背影”本质上就是我与父亲的关系。那这样,开篇用了20多字,把文章开宗明义的交代清楚了。复杂的背景也呈现出来了。我们看看,后来这二年多,终于相见,努力忘也忘不掉的一件事——背影。

当时自己和父亲,都怎样的一种仇恨交织啊,是两年都互不相见,这个矛盾大不大?当然大。这个矛盾下,意思到的问题,想修复的时候,情感纠结吧?当然纠结,这个情况下,通过怎样的事呢?通过一个“背影”来写这么纠缠的情感,难不难写?当然难写,但是朱自清就是有这个笔力给写好了。

他怎么写的呢?各位去看。怎么去看呢?一个字一个标点地这么去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