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条件不起诉——让问题少年回归社会

2020年1月15日,大石桥市公安局钢都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犯罪嫌疑人马某涉嫌盗窃,遂将其抓获。经审讯发现,自2019年12月以来,马某在大石桥市多家洗浴中心盗窃多部手机,都是趁受害人不注意,将其身边手机偷走变卖换钱。马某系2002年10月生人,早已辍学在家,父亲去世,母亲失去联系,由姥姥抚养长大,平日里无所事事,由于没有经济来源,衣食无着生活窘迫,所以萌生了偷手机变卖换钱的想法。

大石桥市人民检察院未检部门经审查发现,马某犯罪情节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且是初犯,到案后也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有部分返赃表现。秉承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教育感化挽救的原则,遂对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

马某本应是读书的花季少年,由于无父母看护,生活窘迫,自我控制力差,有不劳而获的思想,才走上了犯罪道路,这样的案例一再发生,让人深思。家庭、学校、社会各界需要对这些未成年人给予更多的关爱,加强教育引导,避免误入歧途,还有更多的工作要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