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泽法院集中开展贯彻落实“三个规定”情况个人申报


第一支部集中申报


第二支部集中申报


第三支部集中申报

  4月27日,彭泽法院以支部为单位,集中开展中央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专题学习暨法院工作人员落实“三个规定”情况个人申报活动,各班子成员在所在支部参加活动,全体党员及非党员的正式干警和聘用人员均参加活动。

  会上,各支部书记带领大家重温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央政法委印发的《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简称“三个规定”)的具体内容,并就贯彻落实“三个规定”专项整治活动的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具体措施和工作要求进行了详细解读。

  会上,全体与会人员认真对照《最高人民法院对落实“三个规定”情况进行专项整改的通知》精神,逐一申报了个人贯彻落实“三个规定”情况,明确了相关政策,确保申报的人员范围不留死角。

  会议要求,全体党员、干警和聘用人员要进一步增强纪法意识,切实解决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查找漏洞,补齐短板,织密制度笼子,提高制度执行力,坚决杜绝法院干警不守法、以案谋私等问题,确保“三个规定”在彭泽法院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让制度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会议还集中学习讨论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以张坚案为典型开展“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的通知》《中共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在全国法院系统开展“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专题教育的通知》等文件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