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号,又有三宗地交易成功
其中两宗地位于即墨蓝村
分别被龙湖与晟佳明实业竞得
另一宗成交地块则位于西海岸
最终被青岛华新园以3.13亿元底价竞得
龙湖、晟佳名实业
竞得即墨蓝村两宗地
位于蓝村镇南泉三城路以东、金泉一路以南、兴泉一路以西、金泉二路以北的两宗宅地成交,总建面27.11万㎡,最终被青岛安洛惠庭置业有限公司(晟佳名实业、青岛龙湖),78号地块成交楼板价1293元/㎡,79号地块成交楼板价1502元/㎡。
竞得人须在网上土地拍卖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与即墨国际陆港管理委员会签订《项目开发合作协议》。签订协议前,乙方须向甲方要求缴纳8170万元用于A地块和C地块土地整理,缴纳1.18亿元用于B地块及周边土地整理。据悉,C地块划拨给竞得人,由竞得人建设9班幼儿园。
JY20-78号宅地
总建面14.58万㎡
该地块位于蓝村镇南泉三城路以东、金泉一路以南、兴泉一路以西,占地5.4万㎡,容积率2.7,建面14.58万㎡,起始楼面价1293元/㎡,起拍总价1.89亿元。。
JY20-79号宅地
总建面12.53万㎡
该地块位于蓝村镇南泉三城路以东、金泉一路以南、兴泉一路以西,占地6.27万㎡,容积率2.0,建面12.53万㎡,起始楼面价1502元/㎡,起拍总价1.88亿元。
西海岸三宗地遭流拍
4月24日,西海岸新区4宗地拍卖,其中3宗地因无人出价遭“流拍”,1宗位于黄岛区镜台路以西、体育路以北的3068号地块成交,总建面12.99万㎡,最终被青岛深蓝旋律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青岛华新园)3.13亿元底价竞得,成交楼板价2413元/㎡。
宗地竞得人须签订的《项目开发建设监管协议》中要求,地块
遭流拍的3067号宅地、科研用地
总建面11.63万㎡,宅地建面8.74万㎡
该地块位于黄岛区山海路东侧、珠光路北侧,占地4.65万㎡,容积率2.5,建面11.63万㎡(含划拨建面1.73万㎡地块用于建设租赁型人才公寓),宅地建面8.74万㎡,该地块居住:科研比例为9:1。起始楼面价2377元/㎡,起拍总价2.35亿元,竞买保证金2.35亿元。
HD2020-3067号宗地设定条件为
竞得人、暂定竞得人(或其全资子公司)须在网上土地拍卖竞拍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与青岛灵山湾影视文化产业区开发建设指挥部签订《项目开发建设监管协议》:产业类建筑面积不低于项目总建筑面积的 60%,且自持比例不低于 50%,用于主导产业发展的房屋面积占比原则上不低于85%。
满足当地政府《产业小镇建设指导意见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要求。
HD2020-3067号宗地设定条件为:竞得人、暂定竞得人(或其全资子公司)须在网上土地拍卖竞拍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与青岛灵山湾影视文化产业区开发建设指挥部签订《项目开发建设监管协议》:产业类建筑面积不低于项目总建筑面积的 60%,且自持比例不低于 50%,用于主导产业发展的房屋面积占比原则上不低于85%。满足当地政府《产业小镇建设指导意见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要求。
青岛华新园竞得3068号住宅、科研用地
总建面12.99万㎡,宅地建面11.69万㎡
该地块位于黄岛区镜台路以西、体育路以北,占地5.19万㎡,容积率2.5,建面12.99万㎡,该地块居住:科研比例为9:1。起始楼面价413元/㎡,起拍总价3.13亿元,竞买保证金3.13亿元。
HD2020-3068号宗地设定竞买条件为
竞得人、暂定竞得人(或其全资子公司)须在网上土地拍卖竞拍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与青岛灵山湾影视文化产业区开发建设指挥部签订项目开发建设监管协议。
产业类建筑面积不低于项目总建筑面积的 60%,且自持比例不低于 50%,用于主导产业发展的房屋面积占比原则上不低于85%。满足当地政府《产业小镇建设指导意见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要求。
遭流拍的3069号科研地块
总建面9.47万㎡
HD2020-3069号科研用地位于两河东路北、山海路西侧,占地4.12万㎡,容积率2.3,建面9.47万㎡,起始楼面价391元/㎡,起拍总价3702万元。
HD2020-3069号宗地设定竞买条件为
竞得人、暂定竞得人(或其全资子公司)须在网上土地拍卖竞拍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与青岛灵山湾影视文化产业区开发建设指挥部签订项目开发建设监管协议。
产业类建筑面积不低于项目总建筑面积的 60%,且自持比例不低于 50%,用于主导产业发展的房屋面积占比原则上不低于85%。满足当地政府《产业小镇建设指导意见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要求。
遭流拍的3070号住宅、科研地
总建面23.42万㎡,宅地建面4.18万㎡
该地块位于位于两河东路北、山海路西侧,占地9.76万㎡,建面小于等于23.42万㎡,科研与居住比为8:2,起始楼面价906元/㎡,起拍总价2.08亿元。
HD2020-3070号宗地设定竞买条件为
竞得人、暂定竞得人(或其全资子公司)须在网上土地拍卖竞拍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与青岛灵山湾影视文化产业区开发建设指挥部签订项目开发建设监管协议。
HD2020-3070号宗地宗地中8280平方米土地规划用途为教育用地,用于配建12班幼儿园1处;宗地配建教育用地直接划拨给相应宗地竞得人。产业类建筑面积不低于项目总建筑面积的 60%,且自持比例不低于 50%,用于主导产业发展的房屋面积占比原则上不低于85%。满足当地政府《产业小镇建设指导意见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要求。
据出让文件其它内容:HD2020-3067、3068、3069、3070号宗地中用途为科研用地的部分,科研用地一经出让,未经批准不得改变用途,不得变相开发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项目,不得对外分割销售。
租赁型人才公寓:HD2020-3067号宗地拟将四宗地块应配建的租赁型人才公寓集中落实在山海路东、珠光路北地块(46523平方米)。四宗地块(含该拟出让宗地)应共配建不少于总规划住宅建筑面积5%比例的租赁型人才公寓17304.24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