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作物真的都是上帝恩赐的植物么?不,这其实是古代的基因工程

老北京的糖炒栗子,相信是很多吃货们喜爱的零食,但栗子吃起来却很不方便,因为它坚硬的外壳,每次都要费一番力气才能扒开,吃的多了,手指都会有些酸痛、每到这个时候,我不禁想如果栗子长出来就全是果实而没有硬壳,像葡萄挂在人触手可及的地方该多好。

或许有人笑我是想天开,事实上我这么想是有依据的,因为在人类历史上,就曾经如此驯化过一种现在十分常见的农作物——玉米。

两次神奇的基因突变,让玉米变得更加依赖人类

在老家东北,玉米是大田里很常见的农作物,每到成熟的季节,金黄的玉米总能够带给人们收获的喜悦。要知道玉米现如今是和小麦、水稻齐名的世界三大农作物,占全球粮食产量的四分之一,在全世界都有广泛的种植,中国目前的种植的玉米便是在明朝时期引进到中国的,最初被称为“玉麦”或“西天麦”,直到徐光启在其所著的《农政全书》中使用“玉米”一词,才有了如今的称呼。

玉米并非天生如此,据考古发现,玉米是美洲印第安人在5000年前将野生玉米通过人工驯化得来的,而且古印第安人培育的玉米品种多达几十种,有的速生品种三个月就可以收获,有的则需要将近一年。不过后来来到美洲的欧洲人比较急功近利,只挑选了生产效率最高的品种带回种植,对于其他品种就不屑一顾了。

上面提到的野生玉米,学名为“墨西哥类蜀黍”(teosinte),是一种原产于墨西哥的一种野草,其原始外貌和它的“后裔”玉米的差异可以用天差地别来形容,墨西哥类蜀黍不但谷穗上仅有区区两排谷粒,且外部包有坚硬的外壳,当时的人们想要吃玉米,可要比吃栗子困难多了。

改变这一切的源自数千年前的一次基因突变,原本控制玉米外壳的基因产生了变化,导致长出了外壳从坚硬变为柔软,从不透明变为透明,最终一层薄膜,也就是我们啃玉米时,容易卡在牙缝的那一层。这种突变理论上在自然界中是很难生存下去的,因为失去了硬壳的保护,玉米粒便很容易被动物的牙齿和消化道破坏,进而失去活性无法生根发芽。

好在古印第安人发现这种谷粒外露玉米食用起来十分方便,于是便将这类玉米粒保留了下来,并在下次种植增加此类玉米的种植范围。现如今的一穗玉米上有着数量众多的玉米粒,这一我们司空见惯的特点,在自然界中算得上绝对的异类,因为大量过于聚集在一起的种子落入土壤中后,在发芽时会因为养分不足导致都长不大。

所以这个基因突变理论上也是会被自然界淘汰,不过幸运的是这一特性的玉米同样也被古印第安人发现并保留推广的下来。这种玉米既没有硬壳,且籽粒大量聚集,这就需要人为的去干预籽粒的保存,以及耕种时的人为分散。此时此刻人类发现了更为优质的农作物,玉米也变得更加离不开农民的细心呵护了。

水稻和小麦的驯化同样如此

和上面提到的玉米类似,最初在自然界中小麦和水稻的祖先,也是经历过人类的一番驯化,才变成现在我们常见的样子。

我们知道小麦和水稻的籽粒分布于植物顶端的穗上,有意思的是这些籽粒都十分牢固,以至于人们需要使用专门的脱粒机将籽粒与茎干分离。这一特性明显违背了自然界中的竞争法则,因为在自然选择的过程中,植物需要千方百计的让自己的种子广泛传播,才能够硬的生存竞争,比如让种子可以风一吹就跑掉了,或者动物一走过就挂在动物身上,又或是果实成熟后会炸裂开将种子“抛射”出去。

种子“赖”着不走,就会和上面提到的玉米一样,等到一整穗种子同时发芽,到时候谁都长不大。小麦和水稻种子不易分离的特性是人为选择的,最初它们的“祖先”种子是很容易从茎干上脱落了,这样风一吹,动物一走过,就会把种子带走。

但这样散落的种子收集起来就很麻烦,所以当古人在收集食物的时候发现种子不易脱落的麦穗和稻穗时,便会将这类种子单独保留了下来,并在之后大量种植,如果没有人为干预,相信这类记忆突变的个例早就在自然界中销声匿迹了,更不会在后来彻底替代了原有的小麦和水稻品种。

除此之外,大多数农作物的种子一种到地里就发芽,这本身就很不符合常理,因为在自然界中,植物为了确保后代能够度过不可预测的危机,或是不同时竞争生长资源,其种子萌发的时间通常是不确定的,短的一种到地里就发芽,长的十几年几十年也是有的。

但这明显不符合人们农耕的需要,于是便人为的筛选出发芽时间最短的品种,进而扩大种植,直到彻底替换了原有品种。

从玉米籽粒的外壳,到小麦发芽的时间,我们熟悉的农作物压根就不是来自大自然的,而是经过古人长时间人工驯化获得的。如此看,之前曾经在反对转基因粮食时,反方曾提出转基因粮食并非来自纯天然的论点是多么可笑,因为玉米、小麦和水稻压根就不是自然界本该存在的品种,而是人为驯化来的。而且驯化造成的性状改变,要远远大于科学家所谓的基因工程。

转基因食物的好坏不谈,这个论点可站不住脚。

参考资料:

《舌尖上的历史:食物、世界大事件与人类文明的起源》汤姆 · 斯丹迪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