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沂又現“產權縮水”糾紛,買房千萬提高警惕,很多人都容易忽略

最近,又出現了熟悉的新聞,金陽花園小區的業主一直拿不到產權證,饒了一大圈才終於發現,自己住了好幾年的房子竟然是40年產權,也就是非住宅產權,通俗的說就是,他們買的其實是公寓。

合同上明明寫著70年產權的住宅,怎麼就忽然變成了公寓呢?

開發商給出的說法是,他們預售的時候預售證上顯示是住宅,他們也不知道怎麼忽然變成了公寓,言外之意就是這鍋不是我們的,我們不背。

相關部門當然也不會背鍋,給出的回應也很堅決,要求企業自查。

這裡面最難受的當然是金陽花園小區的業主,開發商給出的解決辦法是,要麼按照八年前購房的價格購回,要麼每平米補償150元。

就這解決辦法誰能接受,且不說貸款買房的那些業主貸款利息怎麼算,就說八年前臨沂什麼房價,現在什麼房價,而補償150這個就更逗了。

更何況住宅變公寓,影響的可不止是價格,光是孩子上學就讓很多人頭疼。

這樣的糾紛早已屢見不鮮,每隔一段時間就會爆出類似的新聞,就光是這幾年,臨沂就有冠亞星城,後園馨園等好幾個小區發生過這樣的事。

因為大家不會經常買房,對其中繁瑣的流程不是很瞭解,期房預售的機制又不是直接拿證,又看不到房子,再加上有些開發商故意搞小動作,就導致了購房者一個不小心,就留下了無盡的隱患。

而眾多糾紛中,又數這種產權糾紛最麻煩,隨便找了個網站,大家可以看一下相關部門對於這類糾紛的回應。

總結說就是,產權登記部門不是解決糾紛的部門,所以這類事情去他們那是沒有用的,因為這屬於合同糾紛。

事實上買房過程中牽涉到的銀行也好,開發商和其他部門也罷,他們都是分屬不同的機構,職能完全不同,需要提供的文件也都不同,可見這類糾紛解決起來有多複雜。

我們都不想發生這樣的事情,所以一定要在源頭上,也就是買房的時候警惕起來,尤其是在購買期房的時候。

首先,我們要了解樓盤的土地規劃,可以從網站上查土地的拍賣信息,裡面會說明土地的商住佔比是多少。

然後一定要看售樓處的預售證,上面會明確的標註項目土地的性質,以及各種詳細的項目信息,它就像樓盤的戶口本一樣,非常重要,一定要一個字不漏的仔細看,包括日期等容易忽律的細節。

另外通過預售證號也能在網上查到相關信息。

明晰了房子的規劃,才能放心交錢,否則像現在金陽花園小區的業主那樣,後知後覺就全都是麻煩事。

最後,真心希望售樓處能少點貓膩,坦誠一點,老百姓買套房真的不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