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速报】金凤区检察院“三个结合” 监控模式促司法规范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检察院

金凤区检察院“三个结合”

监控模式促司法规范

2020年,金凤区检察院坚持把案件流程监控作为强化内部监督制约的重要抓手,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扎实履行案件流程监控职能,通过实施“三个结合”监控模式,规范司法办案流程,提升业务数据质量。

一是节点监控与立查立改相结合

结合案件办理流程,细化监控措施,分别对案件受理阶段、起诉阶段、出庭阶段、判决生效阶段实施节点跟踪监控,确保案件办理的各个环节不出错漏,专人负责对审结案件的案卡填写、文书制作、办案程序、案件材料等进行再审查,发现问题及时提醒承办人立即修正,做到立查立改。同时动态监控结案、退查案件送案节点,严防案件超期。如在对一起盗窃案进行结案审查时,发现案卡漏填审结数额,立即通知承办人修正,保证案卡填录的及时准确。

二是专项监控与温馨提示相结合

每月定期实施案件风险评估、法律文书公开等专项核查,对未进行风险评估的案件和生效未公开的法律文书制作明细表,并及时向承办人发出温馨提示,限期2日内完成评估、公开工作。通过专项监控与温馨提示相结合的方式,督促承办人完善相关工作,最大限度的避免出现不规范情形。一季度,风险评估率及法律文书公开率均达到90%以上。

三是重点监控与优化“案-件比”相结合

对退侦、延期、发回重审案件重点监控,对《退回补充侦查提纲》、发回重审裁定等文书进行实质审核,审查退回补充侦查的必要性及文书制作是否规范,提纲是否详细,补侦方向是否明确,通过实质审查,一方面提高文书制作质量,另一方面避免承办人随意退侦、延期,有效控制“案-件比”。如通过重点监控发现,部分二退案件因第一次退侦时没有全面列明补证内容,未充分利用一次重报后的审查期限要求侦查机关继续补证,导致二退,均提醒员额检察官主意;对4起发回重审案件进行监控,通报发回重审原因等相关信息给部门负责人,紧盯该类案件的补证和出庭工作,防止出现无罪判决或该抗未抗情况发生。

出品 | 金凤检察融媒体工作室

2020年第53期

总第64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