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源县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三个规定”


为深入学习《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三个规定(以下简称“三个规定”)和《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以更高站位、更深认识将“三个规定”和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工作落到实处。近日,渭源县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对“三个规定”和《实施办法》进行了专题学习。


会议现场


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赵金铸


会上,党组书记、检察长赵金铸对“三个规定”和《实施办法》及张军检察长关于执行“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指示批示精神进行了逐条学习传达,并结合实际工作,对文件重要条款进行了解读,再次就落实好填报记录工作进行要求部署。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学习贯彻落实好“三个规定”和《实施办法》,是切实落实中央的重要部署要求,是落实“两个维护”“四个意识”的重要表现。院党组将把“三个规定”执行情况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和措施,坚持执纪从严,率先垂范,以身作则,用认真的态度、持久的韧劲常抓不懈,以此带动和促进检察机关各项纪律规定落地生根。

二是强化宣传引导。要加强教育引导,将“三个规定”和《实施办法》列入党组、党组理论中心组、检委会、党支部学习及干警学习内容,全院干警必须认真学习,切实吃透精神、熟悉掌握内容,做到人人皆知规定,人人遵守规定。引导全体检察干警要充分认识记录报告工作的严肃性和重要性,做到实事求是,高度负责。注重加强舆论引导,利用新媒体力量,加大对落实“三个规定”和《实施办法》举措和成效的宣传力度,着力提高公众知晓率和支持度。

三是强化组织落实。深刻践行落实“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贯彻执行,强化监督,提升检察机关的公信力。认真组织全体检察人员记录填报《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表》《检察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不当接触交往情况登记表》,与实际情况不相符的“零记录”“零报告”结果。政治部要定期对“三个规定”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并向党组报告制度落实情况,真正使记录表充分发挥“隔离带”和“防火墙”的作用,对落实“三个规定”中存在敷衍应付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要严肃追责。

会议还对市院就县院检务督察工作存在问题的整改作了安排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