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动态】回访+监督,发出检察建议后他们这样做......

案件回忆

2019年10月,西充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凤凰燃气等燃气公司非法经营案过程中,向县住建局发出检察建议,切实解决多家燃气公司无证经营历史遗留问题,保障企业正常经营,保证群众用气需求。


2020年3月31日, 西充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唐恒博和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晓波、案件承办人与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一同到车龙乡和金山乡现场查看检察建议落实情况。

现场核查

现场核查

在实地核查中,相关企业负责人汇报了硬件设施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等整改进展情况。

目前,查看的两家企业已投入整改资金600余万元。其中一家企业已完成工程验收,相关资料已报有关部门审核;另一家已基本完成硬件设施整改,正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此次实地核查重点查看了燃气公司室内外软管以及调压设备、设施更换和维修等硬件整改情况。住建局负责人详细说明了在接到检察建议后做出的整改。

目前,一家企业已完成审批,取得了《燃气经营许可证》;三家企业已报送资料,正在审批;其余企业正在验收准备审批。张晓波副检察长对安全建设、整改方案、合法合规等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党组书记、检察长 唐恒博

唐恒博检察长了解检察建议具体落实情况后强调,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依法履职的重要方式,关键在于落实。解决燃气经营历史遗留问题需要企业、行业主管部门、监督部门等多方配合。唐恒博检察长充分肯定了前期整改所取得的成效,对后续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珍惜机遇,完善整改;二是依法经营,安全经营;三是优质服务,便民为民。


住建局相关负责人和燃气公司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多方协作,加快审批流程,满足群众用气需求,圆满解决无证经营历史遗留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