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云”稽核查模式来啦!

为坚决贯彻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有效落实总署《关于应对疫情影响 促进外贸稳增长的十条措施》,为更好的引导企业使用“互联网+海关”平台,小编特整理出企业端操作步骤,以便使用。

“互联网+海关”小贴士

“互联网+海关”稽核查业务的应用,为网上送达法律文书、网上提交资料提供了技术支持,提高了稽查工作效率,减少了海关执法成本和企业运营成本。

在!

近日我们收到《海关稽查通知书》,要对我公司开展稽查作业,现在要提交一些证据材料,但是疫情期间出行不便,有没有其他方式递交?

有啊!“互联网+海关”平台稽核查作业模块就可以做到!为了更好地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我们制作了“互联网+海关”稽核查业务功能企业操作指引,大家可以按照我们的指引进行操作。

那可太好了!快给我们讲讲。

“互联网+海关”稽核查业务企业端操作步骤基本可以分为以下四步:

01 登陆

1.“互联网+海关”登陆入口:进入海关总署官网,点击“互联网+海关”模块。为方便海外华人和外国朋友使用,海关总署特地制做了繁体版和英文版。

2.进入“互联网+海关”模块,页面右上角有登录入口。“办事指南”模块对常见问题进行了梳理,指导企业使用相关功能。

3.登录要求:平台支持电子口岸法人卡和操作员卡登录。

使用企业电子口岸法人卡登录,才可使用“稽核查事项办理”全部功能。如果企业用操作员卡登录的,只能查看“海关通知”!

法人卡登录

操作员卡登录

注意

企业进入“互联网+海关”时,网页可能会提示安装控件,这些控件不是“稽核查事项办理”所需控件,可不安装。

02 确认《企业同意书》

1.企业使用海关总署“互联网+海关”企业稽核查的相关功能,需向海关确认《企业同意书》。从“稽核查功能开通”处、或点击“海关通知”、“稽核查事项录入”时,系统都可进入确认页面。

2.勾选同意,点击确认《企业同意书》

注意

企业确认后,此确认信息将发送海关,海关端接收后将会反馈“海关接收成功”的回执到企业。确认成功之后,可继续进行后续操作,系统不会再弹出《同意书》确认页面;若刷新或重新登录系统,仍弹出《同意书》确认页面,则“互联网+海关”企业端和海关端之间的数据交互存在故障,应将此情况反馈给海关人员进行排障处置。

企业已确认后,也可取消该确认。

03 稽核查事项办理

1.点击“稽核查事项录入”,将进入申请单录入页面。

2.“申请项目”中,点击空白位置,系统弹出选项以供选择:提交主动披露报告的,不需录入

“作业编号”;其他三项的,需录入“作业编号”,应向海关具体经办人员了解完整的作业编号后将申请单提交到海关。

3.“申请海关”由企业自行填写关区代码。企业可向海关具体经办人员询问关区代码,如铁西海关为“0805”。同时系统支持模糊查询。

4.选择上传需向海关提交的文件。系统提示了可上传文件的类型,一份申请单可上传10个以内的附件资料,单个文件不大于3.5M。

当企业在电子口岸备案了单位的电子印章,且上传文件为PDF类型时,系统将提供文档盖章功能。

5.申请单提交后,可在“稽核查事项查询”里查看申请单提交状态。

04 海关通知

企业可通过“海关通知”模块接收海关稽查法律文书和海关一般通知。企业可通过“通知单编号”“作业编号”“接收日期”等条件进行查询。

我们按照步骤操作,已经成功对接啦!谢谢你们。

已完成对接

收到,我们在海关端也已经看到大家的数据了。

我们还是弹出确认界面,这是什么问题啊?

收到,可能是数据交互出现问题,我们已经反馈给海关技术人员,请您耐心等待。

大家在以后的使用过程中出现什么问题,也可以第一时间和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为大家解决。

供稿单位:沈阳海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