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贫困县退出专项评估检查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开办发〔2017〕56号)和《贵州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贵州省2019年贫困县退出专项评估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黔扶领通〔2019〕8号)文件精神,按照国家和贵州省制定的贫困县脱贫摘帽程序和标准,经县级申请、市级初审、省级审核和第三方评估机构实地评估检查,并报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和省政府常务会议同意,2019年拟脱贫摘帽的
公示期为2020年2月25日至3月2日。
受理电话:省委省政府扶贫专线0851-86833668
贵州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20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