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人事录|郝泽军任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厅长

法制日报全媒体记者 史万森

4月1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决定

任命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党委书记、监狱管理局第一政委郝泽军为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厅长。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石泰峰主持会议并颁发任命书。

全体会议后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人物简介

郝泽军,男,汉族,1964年6月生,陕西榆林人,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曾任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委员、办公室主任,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总队长(副厅级),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成员,自治区法制办主任、党组书记、政府副秘书长,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党组书记、副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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