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6819563272817
這個問題如果單從法律的層面理解的話,並不複雜。
目前勞務派遣市場確實魚龍混雜,並且好多低層工作者並不具有一定的法律常識,來清楚的分辨勞動關係。
所以,在這裡簡單地說一下如何分辨這類勞動關係。在這樣的勞動派遣中牽扯到三個主體:從業者、用人單位和用工單位,用人單位就是派遣公司,用工單位就是從業者實際工作的單位。在這種情況下分辨勞動關係的一個重要依據就是看誰為從業者繳納社保。大多數情況是用人單位負責社保,用工單位負責工資、獎金等。那勞動關係就是在用人單位,也就是派遣公司。
要重點指出的是,在工傷賠償責任問題上,法律規定用人單位和用工單位具有連帶責任。從業者在用工單位提供的崗位上和場地內開展工作,接受用工單位的工作安排和制度管理。在這個過程中,用工單位有義務提高從業者的勞動條件,以保證從業者的安全。
所以,如果像題主這種情況,可以把用人單位和用工單位作為共同被告起訴至用工單位所在地人民法院,由用工單位支付相應賠償,然後由用工單位向用人單位進行追償,而追償就是他們兩個單位之間的事情了!
普斯職場
勞動仲裁專家
長金老者
該走程序走程序,只要結果下來,執行庭執行的單位,與誰是老闆,誰是負責人沒關係。只要單位還在就行。
阿涵109561721
沒有關係,實際用人單位負全責。如果他們不負責,先找勞動監察,勞動監察肯定要他們負責。否則,到法院把派遣公司,用人單位,勞動監察一塊告。
一笑而過7937338
用人單位找不到,直接找用工單位!
黃華社會保險實踐者
全國人民呼籲立即取消這個罪惡的剝削方式
用戶居山老專家
你有工傷認定書、就有法律保護!
勞動部門都有備案的……
勞務派遣公司在社會上己經是臭名遠揚了……
公司跑不了的、只是你要多費勁了、
到勞動監察大隊去舉報、勞監部門有讓用工單位停工的權利、你要耐心等待……
鞍山二姐
國企把合同工轉給勞務派遣公司,可幾年了派遣公司用工連合同都不籤,政策是好到下邊就變了。現在對低從人怎麼這麼不關心呢。
手機用戶59012406029
可找當地勞動督察大隊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