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故事】謊言(五):申訴

五、申訴

車外霓虹燈閃爍。

詢問結束後,吳亦凡被警車送回到距離派出所四公里的家。

一天的大起大落讓吳亦凡疲憊不堪。回到家,他把事情經過簡明扼要地向母親講述一遍,便一頭扎到床上呼呼大睡。

這一天像做夢一樣。本來今天想躺在軟軟的沙發上吃雞,但進了局子,晚上連個飯都沒有吃到。

不過,這比吃雞刺激了很多。

第二天,等吳亦凡有了精神頭,他的父母就開始商量怎麼辦,最後決定到派出所查詢事情的原委。

轄區派出所民警似乎已經料到他們回來,一看到吳亦凡和他的父母進派出所服務大廳,就馬上把他們安排進一間接待室。

“是這樣的,我們最近接到司法所的通知,說一名叫吳亦凡的緩刑犯未按規定接受社區矯正。人沒報到,然後也找不到……”接訪民警把大致情況講了一下。

“那怎麼會抓我兒子呢?”

“這個可能存在一個問題。因為判決書上列明的被告人信息就是你兒子的身份信息,我們也是按照法律規定實施布控和抓捕的。”民警似乎也會委屈,他們很坦然地承認了錯誤,“但是經過昨天再三核對,案件中的被告人應該不是你們兒子。可能另有他人在義烏那邊冒用你兒子的身份信息犯罪。”

聽完民警的解釋,吳亦凡和父母都鬆了口氣。

“我馬上就大學畢業,要去找工作,我有這個犯罪記錄,有影響怎麼辦?”吳亦凡擔心起這個事情。

“去義烏吧,到當地檢察機關申訴,讓他們幫你消除掉犯罪記錄。”

2018年10月8日,義烏。

一過完國慶小長假,吳亦凡就走進義烏市檢察院的大門。他向檢察官講述了國慶節當天發生的荒唐一幕。

“我覺得警察辦案子太粗暴了。”吳亦凡講述完整個事件經過,不忘吐槽一下他們當地的公安。

的確,他回憶起當天發生的事情,還是心有餘悸,現在還感覺手腕處隱隱作痛。

檢察官笑笑:“這是沒辦法的,在人員眾多的公共場所,肯定要把嫌疑人及時穩妥地控制起來,避免發生危險嘛。”

吳亦凡也表示認可。

這是冒名犯罪案件。

檢察官聽完吳亦凡的陳述,心裡馬上有了這個結論。不過,吳亦凡的身份信息怎麼會被冒用呢?

這是一個疑問。吳亦凡也想搞清楚。

“你認識的親戚朋友有沒有在義烏務工的?”

“沒有。都在本地工作的。”

親朋好友之間冒名的可能性沒有。

那到底是怎麼回事呢?“你的身份證、戶口簿有無丟失過,或者被他人借用過?”檢察官再追問。

“有的,我想起來了。”吳亦凡也意識到這件事可能和自己丟失身份證有關。

那是06年國慶節的事情,也是在光明汽車站,他的錢包被偷了。除現金以外,錢包裡有他的身份證。

“那一次搞得我買車票回學校費了好大勁。但這跟義烏有什麼聯繫呢?”

檢察官也想知道。

他們遵循慣例,依法登記了吳亦凡的身份信息,記錄了他的申訴理由、依據,整理後收下吳亦凡的書面材料。然後,檢察官告訴他讓他安心回家等候通知,並告知他此類案件很常見,糾正起來也不會太難,很快就可以還吳亦凡一個清白,也不會耽誤吳亦凡畢業找工作。

聽完檢察官的解釋,吳亦凡懸在心上的一顆石頭終於慢慢落地,他感謝而歸。

當天,檢察機關把原案卷宗從法院調取出來。經審核後把相關信息通報給原案件承辦單位。

公安機關收到吳亦凡反映的情況後,動作相當迅速,馬上部署偵查工作,著手調查冒用吳亦凡身份信息的人。

但是茫茫人海,不知道那個人是誰,又身在何方。辦案民警一時也漫無目的。

好在原始的卷宗裡,“吳亦凡”的母親留有電話號碼。等民警撥打過去,發現已經暫停使用。

連續十幾日的技術公關,公安機關終於鎖定該號碼的歸屬地,鎖定了經常聯絡地——那是一個偏僻的山村。

11月初的一天,公安機關傳來消息:人偵查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