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好督导“利器”作用

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教育督导系统作为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个重要环节,必须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意见》要求,进一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教育督导具有独特性和不可替代性

《意见》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党中央出台的第一个聚焦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纲领性文件,是贯彻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具体体现,是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教育工作的具体体现。

教育督导是确保教育优先发展,促进党和国家重大教育方针政策有效落实的重要制度安排,是推进依法治教、加强教育科学管理、保障教育改革发展目标实现的重要举措。

随着我国教育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不断推进,教育督导是政府教育工作的内部自我监督,是政府在教育治理中行使的监督权,其政府行政权力的基本属性决定了教育督导在教育活动中的独特性与不可替代性。

新时代教育督导肩负着主动促进政府教育决策落实、保障政府教育事业发展目标实现的重要历史使命。具体而言,新时代的教育督导必须促进教育优先发展、科学发展和规范发展。

因此,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要坚持服务于新时代教育工作的中心任务和改革发展大局,以确保教育优先发展、推进立德树人、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为目标,解决制约教育改革发展的难点问题,回应人民群众广泛关注的热点问题。

督政是关键 督学是核心 评测是基础

教育督导必须准确把握国家“放管服”改革的新要求,深入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督导制度。

教育督导职责体系包括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而督政、督学和评估监测是其三大职能,其中督政是关键、督学是核心、评估监测是基础。同时,要建立完善各级各类教育的督导政策标准体系,引领教育管办评的分离,推动教育管理向教育治理转变。

到2022年,基本建成全面覆盖、运转高效、结果权威、问责有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督导体制机制。

坚持督政为首。要把优先发展教育作为推动各项事业发展的重要先手棋,进一步完善教育督政制度体系,重点督导评价党中央、国务院重大教育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层层压实各级地方政府教育职责,才能确保教育优先发展战略的实施,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办与人民群众期待相契合的教育。

坚持督学为本。督学是规范发展教育的重要抓手,是教育督导的“最后一公里”。要完善学校督导的政策和标准,创新督学工作机制,通过经常性督导、应急性督导等多种督导方式,督促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同时,需要加强督学的聘用与管理,提升督学队伍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不断提高督学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坚持评测为据。评估监测是科学发展教育的重要前提。一是要统筹规划教育评估监测工作。加强分类指导,建立健全各级各类教育评价制度体系和质量监测指标体系,着力破除“五唯”问题。二是要扎实做好各级各类教育评估监测。实施分类评价,深入开展各项评估监测工作,为科学决策与问题诊断提供依据。三是要加强评估机构队伍建设。要培育和扶持一批社会专业评估机构,壮大评估监测队伍。

深化教育督导问责机制改革是重点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重点就是,对标《意见》制定出台具体落实措施,深入贯彻《教育督导条例》和《四川省教育督导条例》,加快完善具有四川特色的教育督导制度机制。

持续开展对市(州)政府年度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强力推进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督导评估认定工作,完善中小学(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适时开展涵盖各级各类教育的专项督导检查,加强热点难点问题督导等。

进一步深化教育督导问责机制改革。特别要坚持问题导向,对履行教育职责不到位、整改不力、出现重特大教育安全事故、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要敢于亮“齿”亮剑,问责到底。

同时把督导结果作为资源配置和被督导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考核、奖惩等的重要依据。下一步,四川要按照《意见》要求,明确目标和任务,结合各地实际,研究提出具体落实措施,让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落地落实,确保教育督导“长牙齿”,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作者系四川省教育厅总督学、四川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专职副主任)

《中国教育报》2020年03月24日第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