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阳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涂春提起公诉


日前,镇雄县民政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涂春(正科级)涉嫌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一案,经昭通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昭阳区人民检察院向昭阳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涂春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涂春,听取了辩护人意见。昭阳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涂春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之规定,依法应当以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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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制:鄢显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