拐賣兒童找回有多難?

___葛某某


這是一個比較讓人心痛也很憤怒的問題。這個問題背後就是一個個孩子失蹤後他們家庭的災難。孩子人販子被拐賣後想要找回來真的猶如大海撈針,非常渺茫。但也不是說就毫無希望。


要找回被拐賣的兒童需要很多方面的協助。首先時間是個非常重要的因素,時間拖得越長就越不利。報警後當地警察的辦案方式、效率也是比較重要的。需要各個通道重重設卡攔截,考慮一切可能性。還有就是孩子被拐後遭到致殘,毀容等等殘忍的傷害。致使不容易被認出來。

總之想要找回被拐賣的兒童不是一件簡單的事。就算是一直杳無音信,找不回來的例子也比比皆是。所以國家這種拐賣兒童的行為一直都是零容忍,一旦發現必以重刑。


字畫符


找回被拐兒童是很難的事,這件事毀了多少幸福的家庭,讓多少人心力交瘁,身心抑鬱。

這種事情早在30年前尤為嚴重,科技不發達,大家防範意識薄弱,給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機。

本人在家排行老二,實際應該是排行老三的,上面有個姐姐就是遭不法分子毒手。雖然家長一直隱瞞,但是哪有不透風的牆,在我很小的時候鄰居在家聊天就會偶爾說漏嘴的,每每這個時候 媽媽眼淚婆娑的樣子我還歷歷在目。

剛參加工作那會,每次路過火車站,地下通道,天橋,看見那些四肢不健全的乞討小孩,我都會仔細觀察,看看有沒有跟我長得像的。可每每觀察半天才發現,我丟的是姐姐,她現在應該比我還大,不應該是小孩,苦笑一下,給小孩面前放點零錢,不為別的,只希望他們辛苦出來一天,不要因為沒討到錢,晚上回去還得捱打。

如今科技發達了,天眼工程,電話手錶,防丟神器,比比皆是。但同時大家都防範意識也得加強,不要給不法分子可乘之機。

最後願天下失散的家庭,沒有缺席的宴席,每每過年過節都是大家舉家團圓,與國同慶的美好時光![祈禱][祈禱][祈禱]





歡樂uncle


真的很難!

首先,多年過去了,早已物是人非了,怎麼能輕易找到?況且我們即使面對面的看見也不會發現這是我們丟失的孩子。

其次人販子拐賣兒童,他們大都拐賣到離家很遠的地方,丟失兒童的家長找幾年就會自動放棄尋找,他們只能忍受一輩子無法治癒的痛。

再有兒童的養父母對待孩子也是視如己出,孩子也從內心接受了自己的父母,他們本身也不想打亂自己的生活,不太想認那些只生沒養自己的父母。

最後是很多養父母們也不願自己辛辛苦苦養大的孩子去認,萬一他們認了自己的親生父母不認自己了該咋辦?同時吃醋的心也摻雜其中。

那咋辦?不找了嗎?

找,肯定要找。有什麼更有效的辦法嗎?總結如下。

一,我們首先防範人販子,看到這類的事情,我們人人喊打,讓他們成過街老鼠。

二,如果需要領養孩子,我們走正規渠道,別隨便領養,看到大街上的乞丐或者孤兒,我們的工作人員跟蹤排查一下。

三,在發動親戚朋友尋找的情況下,我們也要相信政府幫助我們尋找。

以上就是我簡單的看法和想法,有不足之處還望補充。


扇上的雲煙


拐賣,一個令人心痛的詞,兒童,是每對夫妻的心頭寶,當這兩個詞放在一起,是多麼的讓人驚心動魄,多少的家庭,幸福因此而淹入塵霾,歡樂因此截止,痛苦相伴。

曾經看到被救出的孩子,回到父母身邊,看著喜極而泣的畫面而感動。

也曾看到一個村的人和我們的公安戰士,鬥智鬥勇,不讓被拐兒童解救,不知法懂法,愚昧造成了被拐兒童失去了和家人相見;也有許多兒童因被拐時年齡尚小不記事,也無法回到父母身邊和家人相聚。人販子因一己之利,不惜鋌而走險,明知違法卻仍販賣兒童,一些人因無知購買兒童滿足自己私心;種種原因導致了許多家庭的破散,孩子離開父母,離開屬於他們的家。

我們應該深入開展普法教育,加強每個人的法制觀念,增強法制意識,讓每個人知法、懂法、守法,加大對人販子的制裁,讓拐賣兒童這種現象不在發生,讓每個孩子都能快樂健康的成長!






看日升日落品人生


此題牽動著千萬人民的心,是沒有人心的魔鬼讓無數的家庭痛不欲生,撕心裂肺,精神崩潰!

要找回被拐賣的兒童,可說難以上青天,甚至還有終身未能找回的,有的被拐兒童父母,放棄了一切,行走了千里,萬里,花了十年,二十年,甚至終身的時間,還是沒有找回。

我們的政府,警察,成立了專案組,若干警務人員組成,配備了高科技通訊,網絡,信息技術等設備,全國一盤棋,網絡聯通,不分區惑,齊心協力,全力以赴。國家花了巨大的精力和財力,通過努力大多數被拐兒童確實找回了,但還有及少數的至今未能園滿。

保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是億萬人民的心聲,此毒瘤不除人民難安!


老頑童007來了


在回答你這個問題前,我想說,人要活在希望中,詩曰:“山窮水復疑無路,柳暗花明又一村”,保持信念必達目標。拐賣兒童犯罪,這是一個沉重的話題,是人性的喪失,罪犯導致多少家庭的破碎,導致多少父母的徹骨痛心,摧毀多少兒童的夢想和明天。


任何犯罪都有其隱蔽性,尤其是拐賣兒童犯罪,罪犯狡猾程度尤其高,這也導致丟失的兒童難以找到,所以被拐賣兒童找回的機率很小!但是,近年來隨著科技的發達,譬如全國DNA數據庫的完善,天網工程,圖像識別計算能力的提升等等,這些都能幫助找尋被拐賣的孩子。關於尋找方向,我有以下建議:

1.儘可能收集到更多關於孩子的資料,照片,血型,身體特徵,把這些給到受理公安派出所。

2.任何犯罪都有蛛絲馬跡的,對丟失時間段的環境,人物要梳理清楚,從中找尋線索。

3.利用現在的互聯網技術,在各個論壇,自媒體,譬如微信群,微博,釘釘上面發佈丟失兒童的相關信息。

4.如果自己有一定的經濟條件,也可以僱傭一些民間尋找力量來找孩子,但是前提要符合法律法規,不能違法!

以上意見希望能幫到你,祝福你早日找到孩子,一家團聚!!!


積土為嶽


這個問題有點沉重,想找回失散的兒童,真的太難太難,比登天都難,有一些人能夠找的回來,真的是他的運氣,為了能幫助這些人能夠找回失散多年的親人,我們中國現成立了一個寶貝回家的網站,還有央視有一個等著我的欄目,這些都是為了幫助那些失散多年尋找親人的,這麼一個欄目,每次看了都是熱淚盈眶,特別的感人,

經常會看到有一些父母,為了尋找丟失的小孩,然後變賣家產,風餐露宿,千里萬里不停的去尋找,有一些原本是千萬富豪,結果變成了像一個流浪漢一樣,有一些呢,承受不了打擊,精神甚至失常,

看到這一幕幕,真的覺得很心痛,所以現在我們中國很多大城市都安裝了許許多多的攝像頭,使我們的人身得到更多的保障,從而有效地打擊犯罪分子的違法行為,這樣大大增加了民警的破案率,同時也有效的防止有些小孩被強行的拐騙, 願所有的家庭都團團圓圓


金魚媽媽520


拐賣兒童找回有多難?好比大海里撈針一樣難,有多少警務人員和各級政府工作者們,付出堅辛和汗水,有的付出寶貴的生命才能找一個被賣的兒童。花錢買兒童的家庭他們比拐賣者更沒有天良,一昧和無知給他人和社會帶來危害,法律加大力度打擊拐賣兒童、和買兒童人員給予重判,還給被害庭一個公道。


龍笑華年


再就是買到孩子的家庭刻意隱瞞,甚至有的鄰居或是周圍人視而不見,甚至幫慢包庇,給尋找造成了更大難度。

這個話題有些沉重,沒有買方就沒有賣方,這些人販子和購買者都應該受到法律的嚴懲。


靈通傳媒


不少人看過陳可辛導演的《親愛的》,大導演加上趙薇、黃渤的精湛演出,讓走失、打拐重新站在社會輿論的浪尖,甚至很多人現在仍對那種撕心裂肺的場景難以忘懷。

在有年六一,電影裡的場景就在全國各地再現。

廣州一公園在兒童節當天走失20多個孩子;

重慶一公園半小時內就有2個兒童走失;

在南寧一動物園,來自玉林的男孩小鵬走失。

所幸,這些孩子都順利的與家人團聚。

但同日,廣州天河的男孩小志走失,下午屍體在一湖中被發現。

其實我們見過很多這樣的報道,兒童節只是一個縮影,而我國的走失找回率至今仍然是謎,不過可以確定的是,與美國98%的找回率相比,我國還有一些差距。其實國家和民間組織對兒童走失、拐賣等事件都高度關注,也做了很多努力,包括上線兩週的兒童失蹤發佈平臺已經找回了24個失蹤兒童,但很難將全民打拐用到極致。毋庸置疑,當我們遇到兒童走失等情況,必須採取力所能及的手段去補救,但經過觀察,之前學習到的很多所謂的經驗和技巧,只是一種誤導,而這些誤區,致使很多兒童無法找回。

一、不足24小時不能報警

有個河南輝縣一個3歲男童被拐走,女嫌犯披肩黑髮剪短並染成了白髮,“改頭換面”,像個老太太,還為男童換了一套女童裝。好在家人第一時間報警,經過大量走訪摸排,民警終於鎖定嫌疑人身份,在嫌疑人返回居住地途中,將女嫌犯成功抓獲,男童獲救安然無恙。

在很多影視劇中都能喝到兒童失蹤超過24小時警察才能立案這碗“常識”釀的苦雞湯,於是家長們在孩子走失後,第一時間不是報警,而是發動七大姑八大姨漫無目的的“地毯式”搜尋。

危害:錯過了最佳偵查時機。孩子萬一是被拐,以現在交通便利程度,24小時後,很可能孩子已經在千里之外了。

真相:一旦發現兒童失蹤,第一時間撥打110報警!第一時間報警,第一時間報警!重要的事情說三遍!

公安部從來沒有兒童失蹤24小時才能立案的說法,相反,對於立即開展偵查工作是有明確規定的——早在2010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聯合下發《關於依法懲治拐賣婦女兒童犯罪意見》中規定,接到兒童失蹤或者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週歲的婦女失蹤報案的,經審查,符合管轄規定的,公安機關應當立即以刑事案件立案,迅速開展偵查工作。誤區三:兒童走失,立刻四處尋找,不留人在原地

案例:佛山民警接到群眾送來一名走失兒童,民警在派出所旁康樂幼兒園門前尋找其父母時,正好碰上剛從廣州回來的父親,順利將孩子交到父母手上。

家長帶孩子外出,不慎孩子走失後,大多數情況下,家長會很慌亂,立刻四處尋找,而忽略了應有人留在原地。孩子自己找回來,但找不到家長,那真是急死寶寶了。

真相:漫無目的尋找不僅效率低下,也有可能錯過了最黃金的找回時間。

靠譜方案:建議採用“十人四追”法——母親留在原地,父親召集10人分兩層尋找。具體分工如下:4個人分別向東南西北4個方向2公里以內,沿大路尋找;4個人前往附近的火車站,尋找範圍也為2公里,防止孩子被帶往其他城市;1人報警,1人留在家中。

誤區四:採集血樣是找到線索確認DNA時才做的

案例:1994年,4歲的劉進龍與在福建務工的父母在市場不慎走失,多年來,劉進龍一直在尋找親人,但志願者在網站多番比對,仍無果。中途,有發現疑似父母的信息,但一直未得到對方DNA信息的入庫。等待了近兩年後,其母親登記來尋親,通過科學的DNA單親比對成功。2016年4月24日,在22年後,劉進龍與母親團聚,但父親沒能等到這一天。若母親能早一點採集DNA併入庫,也許,團聚不會遲到這麼多年。

據調查顯示,有相當一部分失蹤兒童家長並不知道要到公安部門進行DNA採血,或者認為得到一些線索為了確認時才需做此事。

真相:DNA採血並錄入是一種相當有效的尋找失蹤兒童的方法。且是免費的!免費的!免費的!每年都有很多線索是通過DNA數據庫比對出的。

靠譜方案:遇到走失情況應在時間允許的情況下儘快進行DNA採血錄入。

以下五類人員可免費檢測DNA:

1.已確認被拐賣兒童的親生父母;

2.自己要求採血的失蹤兒童親生父母;

3.解救的被拐賣兒童;

4.來歷不明、疑似被拐賣的兒童;

5.來歷不明的流浪、乞討兒童。

誤區五:防止兒童走失,教育孩子“別和陌生人說話”

案例: 六一兒童節當天,重慶一公園的群眾發現一個走失的兒童,民警趕到現場瞭解情況時,由於小朋友戒備心比較強,民警耐心詢問很久,小朋友都不怎麼說話,只是一直哭,不說家人的電話,也不說父母的名字,可急壞了民警。

一般家長會教育孩子“別和陌生人說話”,這種教育在防止被拐賣效果上微乎其微。反而會帶來一些意想不到的問題。

危害:可能導致孩子不善交際,性格冷漠內向,甚至是真正遇到危險時,難以向他人尋求幫助。

真相:孩子其實無法真正識別“陌生人”與“熟人”。“我是你爸爸同事,他今天有事兒來不了,我來接你回家”或陪孩子嬉戲了一會兒的陌生人,在孩子的認知裡都可能變成“熟人”,而未長時間生活在一起的親屬,如爺爺奶奶,在孩子的世界,可能就是“陌生人”。同時,熟人犯罪也屢見不鮮。

靠譜方案:幫助孩子建立安全人員名單——哪些人是可以信賴的:警察、消防官兵、公共場合穿制服的工作人員等。安全名單以外的都是陌生人。同時,幫助孩子建立交往準則:不能跟任何陌生人走,在外不食用陌生人的食物;不要讓陌生人觸碰自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