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固县通报5起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典型案件

为深入推动中省市县脱贫攻坚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发挥警示震慑作用,严惩违纪违法行为,以铁的纪律确保打赢脱贫攻坚战。现将近期全县查处的5起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1、董家营镇金星村干部未认真履行贫困户危房改造资料送审工作,致使五户贫困户危房改造补助款不能及时兑付的问题。2017年10月,董家营镇金星村村委委员、文书赵立军在负责报审金星村7户危房改造户资料过程中,因其中五户照片不符合要求被镇城建站退回,要求尽快完善资料。该赵回村后,始终没有采取有力措施协调解决照片问题,导致五户群众危房改造因资料未审核通过,截止2018年3月底,一直未落实危房改造补助款。2018年6月14日,董家营镇党委给予赵立军党内警告处分。

2、老庄镇赵家坡村干部未及时上报脱贫户资料,致使脱贫户未及时从农村危房改造系统退出的问题。老庄镇赵家坡村建档立卡贫困户李某某为危房户,在已解决住房的情况下,于2017年脱贫退出。李某某脱贫后,赵家坡村未及时上报相关情况,将李某某从全国农村危房改造系统核准退出,使该户在脱贫后,仍保留在该系统内,导致上级对贫困户脱贫退出审核时认为该户未解决安全住房,不符合脱贫标准。2018年6月17日,老庄镇党委给予赵家坡村原党支部书记张永庆党内警告处分。

3、柳林镇柳林社区干部克扣村集体资金的问题。2003年10月,柳林社区一组村民王某某承包柳林社区一组27亩河滩地,2003年至2018年,柳林社区主任黄志军在经手收取承包费过程中,擅自侵占承包费3892元,用于个人日常生活开支。2018年6月6日,柳林镇党委给予黄志军党内警告处分。

4、原公镇柳家寨村、青龙寺村干部未认真履行脱贫退出审核职责,致使贫困户在未解决安全住房的情况下脱贫退出的问题。原公镇柳家寨村刘某某、青龙寺村侯某某为建档立卡贫困户,目前尚未解决安全住房。柳家寨村、青龙寺村在没有严格把关的情况下,上报同意刘某某、侯某某于2016年脱贫退出。2018年6月11日,原公镇党委分别给予柳家寨村支书李玉和、青龙寺村监委会主任刘治华党内警告处分。

5、双溪镇西宫河村干部未认真履行两困户审核职责,致使脱贫户在解决安全住房的情况下又享受易地搬迁两困户政策的问题。双溪镇西宫河村六组建档立卡贫困户付某某已于2016年脱贫退出,已解决安全住房问题,但西宫河村又于2017年5月将其纳入易地搬迁两困户安置对象并上报资料。2018年6月30日,双溪镇党委给予西宫河村原村委会主任杨正勇党内警告处分。(城固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