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要防疫情输入,也要防“国民待遇”外流

3月14日,针对公众关心的境外输入型新冠肺炎患者治疗费用问题,北京市政府有关负责人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凡是参加国内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其发生医疗费用按规定保销后,再由财政兜底补助,个人不需负担相关费用;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员,不管国籍如何,所发生的费用原则上由患者个人承担。(3月15日新京报)

3月13日,北京报告一例从美国输入的确诊病例。患者黎某国内户籍为重庆市,长期定居美国马萨诸塞州,自述出现疑似症状后,3次申请核酸检测均被拒绝。为进一步诊治,黎某一家三口于3月13日05:00飞回北京,当天即被诊断为确诊病例,其丈夫及儿子诊断为疑似病例。此消息引发关注,有人担心疫情输入持续增加,带来国内疫情反复;也有网友怀疑有人执意入境,希望在中国进行治疗。北京有关部门的上述回应,显然颇具针对性。

当前,我国疫情高峰已过,连续多天本土新增确诊病例降至个位数。这是举全国之力、不惜代价抗疫的结果,殊为不易。特别是对检测、治疗费用采取财政兜底政策,解除了疑似和确诊患者的后顾之忧,使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得以有效实现,对遏制疫情蔓延起到重大作用,得到了世卫组织专家的高度赞扬。

值得注意的是,国外疫情蔓延迅速,截至3月15日13:00,除我国外,其他国家确诊病例达合计75678例,累计死亡2633例。这种情况下,不排除想躲避疫情,或不信任所在国诊治技术的人入境我国,这对我国防疫工作是一个重大考验。

对疑似和确诊患者实行免费治疗,是我国人民尊享的“国民待遇”,体现了制度优越性。但是,面对境外输入病例急增,治疗费用的承担必须有清晰的政策宣示,不能照单全收,而应区别对待,让不符合条件者自掏腰包。这不是不讲国际主义,而是大国理性的表现。

在这个问题上,北京的上述回应值得肯定。但更重要的是,国家有关部门有必要出台具体政策,明确境外输入病例治疗费用承担“内外有别”,堵塞漏洞,避免地方各自为政,影响抗疫大局,既增加疫情反复的风险,又耗费国家公帑,造成“国民待遇”外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