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提出離婚,女方才患有精神分裂症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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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根據婚姻法規定,離婚有兩個方式,一個方式是協議離婚,另一個方式是起訴離婚。

第二,協議離婚時,要求雙方是完全行為能力人,也就是說,兩個人都是正常人才可以,如果一方的行為能力受到限制,或者是無行為能力的,是無法協議離婚的;

第三,如果一方屬於限制行為能力人或無行為能力人,另一方想要離婚的,只能起訴離婚了。在起訴離婚時,對方是否屬於行為能力受到限制的,先要經過法院確定,確定後,重新指定代理人,通常由這方的父母代理其參加庭審。



所以,女方患有精神分裂症,首先要確定該病是否影響了女方的行為能力,如果沒有影響,那雙方可以協議離婚,如果有影響的,男方想要離婚的,只能起訴離婚了!


婚姻法律師姜威


根據目前的法律規定,如果女方目前處於精神分裂症發病期是不能辦理離婚手續的,這也是保護精神障礙患者的必要手段,當然,不管女方的精神分裂症是在結婚之前還是結婚之後出現,雙方想要離婚都是可以的,只是要首先治療患者的精神障礙,保證患者不是出於發病狀態才可以辦理離婚手續。

精神分裂症家屬的無奈

我是一名精神科醫生,接觸過很多患者和家屬,甚至作為精神分裂症患者家屬的無奈,他們也在努力的照顧好自己的精神分裂症家人,但確實有相當一部分精神分裂症患者在發病後社會適應和家庭適應越來越差,很多時候根本就不能勝任原本的家庭生活,無法完成自己的妻子或者丈夫身份。當然這樣的時候我們仍然希望患者的家屬能夠多理解和包容患者,多給患者一些支持。但我們沒有立場去要求他們付出巨大的辛苦去堅持這段已經變樣的婚姻,不管是患者的父母還是任何人都沒有這個資格去要求患者的配偶。所以如果真的想離婚,有這個想法,而且已經想好了離異帶來的變化,該離就離吧。

只是在患者處於精神分裂症發病狀態的時候大多是沒有行為責任能力的,很難處理自己的離婚相關的財產和子女的分配工作,所以法律要求精神分裂症患者辦理離婚時保證不在發病期內,也是對於患者的一種人道主義保護性要求。

當然,作為精神科醫生,我還是向說一句。你的妻子已經罹患精神分裂症,如果可以,如果你對她還有感情,其實最好還是多保護她一段時間,如果陪伴她把精神障礙治好,或者控制住精神症狀的發作,讓她能簡單的從事家庭生活和社會生活,不是更好嗎?

希望我的回答對你能有所幫助,也希望所有的精神分裂症患者都能得到家人的理解和關愛。


我說精神


首先你要知道,如果配偶一方有精神疾病,那是不允許離婚的,既然是精神分裂,那你先帶她去正規的醫院去做一個詳細的檢查,只要是沒離婚,你提出離婚女方有病,那在法律上也不會支持你離婚,既然愛過,何必傷害,好好照顧她到病情緩解或者治癒,在好好溝通談離婚的事情。只是個人意見,希望能幫到你。


夜已沉默大當家


這個問題在法律上不能成立。夫妻雙方如果一方有精神疾病時,法律不允許離婚。必須要等對方疾病好轉,或是回覆正常,才能離婚